今年山东省将棚改21万余套 8类情况严禁列入棚改范围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今年的棚改任务日前已分配到各市。今年我省棚改开工任务分配为:济南市44397套、青岛市28598套、淄博市4573套、枣庄市16520套、东营市2908套、烟台市3607套、潍坊市9966套、济宁市13910套、泰安市13396套、威海市883套、日照市5290套、临沂市21000套、德州市2366套、聊城市8332套、滨州市6418套、菏泽市31720套。

今年山东省将棚改21万余套 8类情况严禁列入棚改范围

来源: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2019-05-05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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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学莹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今年的棚改任务日前已分配到各市。我省今年将开工棚改房213884套,基本建成棚改房108060套,发放租赁补贴30468户。目前,这些棚改任务已经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项目清单各市正在陆续公布。

今年我省棚改开工任务分配为:济南市44397套、青岛市28598套、淄博市4573套、枣庄市16520套、东营市2908套、烟台市3607套、潍坊市9966套、济宁市13910套、泰安市13396套、威海市883套、日照市5290套、临沂市21000套、德州市2366套、聊城市8332套、滨州市6418套、菏泽市31720套。

今年,棚改项目的认定有较大变化。新认定办法强调,严禁8种情况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校舍改造、养老院改造、厂房改造、工矿企业和商业设施等非住宅搬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置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杨学莹)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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