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举报交通违法,有奖!

公安交管部门将实施《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可通过登录“天津交警”微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安APP”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也可通过车载行车记录仪采集视频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举报交通违法,有奖!

来源:北方网 2019-04-29 07:41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文明行为大家谈

天津北方网讯:公安交管部门将实施《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5月1日起,市民可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可通过登录“天津交警”微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安APP”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也可通过车载行车记录仪采集视频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有奖举报的范围设定8项交通违法行为,其中6项是严重影响行车秩序、易发交通事故、群众便于认知的,具体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跨压实线、导流线,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以上每起奖励20元。另2项是举报故意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线索的,需要民警分析研判、核实查证基本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同一举报人每月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李松达)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