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汽车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除了购买新车,不少消费者会选择购买更优惠的二手车。但是在价格优惠的同时,二手车在交易中也存在着较大风险。近日,市民刘先生本想在高新区南昌迎星奔驰4S店(以下简称“迎星4S店”)购买一辆二手车,但是在交了定金后却发现,车辆的维修记录竟然从几条变成了近200条。
投 诉
车辆维修记录从几条变为近200条
今年年初,市民刘先生想要购买一辆奔驰车,便让迎星4S店的工作人员帮忙留意新车的价格,期间店内工作人员向刘先生推荐了一些车辆,直至今年3月15日,销售人员联系刘先生,表示店中有一台二手奔驰S450L,车况行驶3万公里,维修记录也就是换了后面的叶子板,并无其他维修记录。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S450L新车指导价113万元,而这辆二手车的报价为92万元。
3月23日,刘先生在迎星4S店看到了工作人员推荐的二手奔驰S450L,在检查车况时,刘先生发现驾驶座一侧的两个车门有被拆开的痕迹,“看到车门,我曾经多次询问工作人员车子是否发生过车祸,工作人员表示车辆绝对不是事故车,仅有一些小剐蹭。因为奔驰高档车都是全铝车身,轻微剐蹭无法钣金修复,只能更换车门。”刘先生说。
“考虑到价格还可以,车辆维修记录显示只有普通保养和维修(外观件),我便与4S店商议91万元的价格,并且付了5万定金,签了订车协议。”
4月3日,刘先生按照约定前往4S店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他却发现自己预订的车辆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在签购车合同时,他将购车合同及相关文件签完字后,发现最下方有一份新的维修记录单,“这次看到的车辆维修记录数据与之前看到的完全不同,从最初的几条维修记录变成近200条,而且其中显示多个安全气囊4已经更换,这明显是事故车辆。”刘先生告诉记者,4S店的行为就是欺骗消费者,他要求4S店按协议赔偿违约金,但却迟迟未能达成一致。
调 查
迎星4S店拒绝采访市监部门介入调解
4月23日上午,记者与投诉人刘先生一同来到位于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的南昌迎星4S店。在现场记者看到,这辆交易的奔驰二手车,停放在4S店停车场的一侧,外观上看不出有异常之处。
当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并出示了相关证件后,该4S店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不允许拍照。记者了解到,此前刘先生曾拨打了12315热线投诉。随后,记者联系了迎星4S店所在辖区的高新区市监局城东分局,不久后,该局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与4S店负责人员和购车者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刘先生质疑迎星4S店未履行告知的义务,在交定金前仅仅出示了7条维修保养记录,而在签订购车协议时为何又出现了多达194条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还查不到,只有一份内部清单。”据南昌迎星4S店二手车部游经理介绍,这辆二手车是在南昌东之星4S店(另一家奔驰经销商4S店)进行维修的,在南昌迎星4S店销售,因为车辆的保险公司还没有进行结账,所以换了哪些东西还没上维修记录,“现在也看不到维修记录。”
当游经理出示这份维修项目清单时,记者注意到,维修项目清单的记录多达4张A4纸张,每张约有50条记录,其中维修的部件或零件有螺丝、拉杆、安全带、气囊(主、副、侧)等,对于更换这么多零配件的情况,游经理称只是一次碰撞事故导致的。
质 疑
交定金时4S店是否知晓维修详情?
那么在交定金时4S店是否知晓维修详情呢?对此,游经理解释称,客户交定金时,他们只知道车辆碰撞过一次,但不知道换了几百个零件,“当时我们告诉他有碰撞,但是具体换了哪些东西,我们也不清楚。”对此,刘先生并不认同,他称交付定金当天,车辆已经修好,并停放在南昌迎星4S店。
“车子停放在4S店,应该会有事故维修记录。”张姓工作人员称,如今,南昌迎星4S店人员是否知情这份近两百条的维修记录,还有待进一步核实。
令人好奇的是,如果在交易时,商家不清楚交易车辆的维修记录等具体情况,那么,商家还能否销售这辆车辆?
对此,城东市监分局张姓工作人员称,交付定金是一种合约行为,只是商家把车辆预订出去,没有完成整个交易过程,消费者不满意,可以提出退款。
刘先生称,既然是合约行为,根据签订的《车辆定金合同》定金法则,乙方(南昌迎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约了,甲方(刘先生)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为何签完购车合同才出示维修清单?
除了质疑南昌迎星4S店事前是否知晓维修详情,刘先生还提出了自己的另一个疑点:为何该4S店要等购车者签完购车合同后,才出示近200条维修记录?
“我至少签了15个名字,才在最下方发现一份维修清单。我质疑该车是事故车时,对方说你凭什么说这是事故车,你不想买就不买,把钱退掉。”对此,刘先生质疑道,南昌迎星4S店是否存在主观意识的隐瞒?
“我们是先给他看完金融合同,再看这个二手车合同,最后看到这个(维修项目清单)。”游经理在现场承认说,“他签完字后,我们主动告诉他这里还有一份维修清单。”
城东市监分局张姓工作人员称,根据相关流程,签合同前,商家应告知消费者维修项目清单,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再签合同。为此,他认为,需要进行事实认定,购车者所说的一旦成立,4S店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然而,游经理解释称,《二手车购车合同》是从盖章之日起生效,目前合同没有盖章,所以合同还未生效,不存在主观上的隐瞒与欺诈。
调 解
市监部门:建议消费者走司法程序
在行政调解中,刘先生提出,迎星4S店售车时隐瞒真实情况,涉嫌销售欺诈,属于违约,必须返还双倍定金。
对此,游经理称可以退还定金,但不承担赔偿部分,他们也可以让消费者再选购其他车辆,并给予相关优惠。但此方案遭到消费者拒绝,刘先生称,经过此事后,他不再相信南昌迎星4S店。
在此情况下,城东市监分局张姓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行政调解失败,建议消费者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表示,消费者认为商家侵犯了知情权,构成了消费误导或欺诈行为,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