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证件和政策!残疾人在这个停车场免费停车被拒

残疾人驾驶员曲先生在粟山停车场停车,被要求交停车费。根据《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对符合免费条件的机动车收费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不认证件和政策!残疾人在这个停车场免费停车被拒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19-04-17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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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驾驶员曲先生在粟山停车场停车,被要求交停车费。尽管像相关工作人员出示了随身携残疾人证、驾驶证、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却仍被一分不少地收取了10元停车费。

较真:“不是给不起钱,而是我应该享有的权益”

10日中午,他开着汽车去济南市殡仪馆办事,车停在了旁边的粟山停车场。进门时,收费员便向他收取10元停车费。曲先生向对方出示了相关证件,告知其自己是残疾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享受免费停车,却遭到拒绝。“收费员说证件在这里不通用,停车必须交10元。”着急办事,曲先生只好交钱走人。

“不是我给不起这10块钱,而这是我应该享有的权益。”回到家后,曲先生越想越憋屈。据悉,根据《济南市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凡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残疾人驾驶员,在济南市市区内公共机动车停车场(所)、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场(所)及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时,免收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第一次使用时,停车场给我放行。本以为政策落实情况很好,谁知第二次就遇到这个情况。”曲先生称,今年4月初自己才刚刚领到《济南市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 “既然有政策规定,就应该执行,而不应视而不见”。

更让曲先生不满的是,该停车场收费公示牌上公开标识着其收费标准依据《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车时就应当免费。现在它却是只执行收费的规定,不执行免费的规定,明显是在做规避。”

就此事,曲先生也与几位残疾人朋友交流过。朋友告诉他,类似遭遇,众多以持证的残疾人驾驶员都曾遇到过。

管理方:我个人可返还其停车费,但改变收费方式很难

16日,记者来到粟山停车场。在粟山停车场门口的传达室内,记者看到了该停车场停车费用的价目表,其中小型车5元,中型车10元,大型车20元。价目表上还标明停车按车次收取费用,停车没有时间限制。

“不管什么车,只要进出停车都要收费的。”关于残疾人的免费停车牌一事,停车场收费人员表示不知,只是强调进出车辆都需要收费。

“虽然停车场在济南市殡仪馆门口,但管理权并不在我们手里。”济南市殡仪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市殡仪馆建立时,所征用的土地都是王炉村的土地。殡仪馆要想再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与王炉村进行交涉。 “关于这个停车场,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停车场是他们村里的,人家的东西我们怎么干涉管理?”

针对曲先生一事,粟山停车场相关管理方——王炉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李先生称,自己以及王炉村村委会并不了解残疾人持证免费停车的相关规定,“外来社会车辆进入停车场,均应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缴费”。

“曲先生的停车费我个人可以给他返还,但要改变停车场的收费执行标准,操作难度很大,需要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表决。”尽管对残疾人的免费停车牌一事表示认可,但李先生表示,粟山停车场的产权归王炉村,是王炉村村集体的主要经济收入之一,停车场的收费价目与收费方式也是由王炉村村委会、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这涉及到每个村民的利益”。

“如果收费员的态度冒犯了当事人,我替他们道歉。”李先生坦言,粟山停车场的收费人员大都是王炉村经济困难家庭,年龄普遍较大而且受教育程度不高,“他们也不认识相关证件,只是尽到收费员的职责,只要有车进停车场就得收费”。

难度:产权属于村集体,物价部门干涉难度大

济南市残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接到类似线索后,残联工作人员都会及时联系的相关停车场管理单位,告知其相关政策。“同时我们也告知残疾人驾驶员不要扰乱社会秩序,保留发票、视频、音频等证据,向物价部门投诉”。

根据《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对符合免费条件的机动车收费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济南市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残疾人驾驶员在非居住区内的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时,遇到被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届时物价局相关处室将在调查的基础上,依情况对停车场进行处理。

不过,该工作人员透露,较普遍的处理方式是警告告知,罚款的情况较少,而且罚款执行力度也相对较难。此外,工作人员表示,粟山停车场因产权归王炉村,并由王炉村村委会出资修建,因而该停车场的收费价目与收费方式均可由王炉村村委会自行决定。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济南分部)律师李友震表示,关于停车场管理这一块尚无法律依据,根据济南市现行颁发的关于停车场管理与收费的条例与办法,相关部门的确无法干涉。

  延伸探访:大型停车场执行好,私人小型停车场往往较差

16日,记者先后在银座广场、恒隆广场等几位市中心较大停车场询问,相关收费人员表示,凡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残疾人驾驶员均可免费停车。

交警部门所划定的道路泊车位对于残疾人驾驶员也大都免费开发。“相关政策有所了解。”在解放东路、和平路等路段的道路泊车位进行收费的几位工作人员均表示:持证的残疾人车辆,一般都不会拍照。

政府部门建设的停车场、停车位或者大型停车场,政策执行效果比较好;而外包给个人的小型停车场,执行效果往往相对差些。

记者在银座新天地停车场、历山路花鸟市场等停车场,尽管街口公告牌上的收费标准栏中,明确表示着收费标准按照《济南市停车管理办法》 ,但工作人员告知被没有接到相关规定。 “上面还没有宣布这些政策……我们只认机器,机器上不显钱,我们才不收。”

此外,不少完全实行电子化收费的停车场也让不少残疾人驾驶员十分困扰。以华龙路一家停车场为例,停车场入口是一个电子摄像头自动读取车牌号,出去时,摄像头记录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缴费系统缴纳停车费。残疾人想免费停车,碰上这种自动停车机也非常麻烦。

残联:半年接到50余个热线,相关政策还处于推广期

对于停车场日益电子化、科技化的现状,济南市残联维权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也曾试想将《《济南市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相关电子信息统一录入至有关电子系统,方便残疾人驾驶员身份的识别,但鉴于济南市众多停车场管理单位不惟一、不统一的现状,只得放弃。

“每个停车场都有一个人工窗口,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都建议残疾人驾驶员去之前,先提前踩踩点,以免耽误紧急事务。” 济南市残联维权处工作人员说。

济南市残联维权处工作人员表示,自去年7月,《济南市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以来,已接到50余个关于残疾人免费停车的热线,“一部分是咨询办停车证,一部分则是投诉举报。”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此前调研情况,尽管众多残疾人驾驶员遇了免费停车的麻烦,但也有一些停车场比较开明,让人很暖心。此前,一名残疾人被收取停车费后向其投诉过一家商场,对方事后不仅退钱还道歉。“这以后,残疾驾驶员在那停车再没有遇到过收费。”

“一开始不执行的停车场,告知后大都执行了。”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政策还处于推广期,但效果比预期是要好的。随着社会普及度的提高,类似的情况也将大大改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 实习生 贾奥晴)

(王杰)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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