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十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记者从公安部4月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将于6月1日起推行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公安部推出十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来源: 人民网
2019-04-11 09:33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本报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彭景晖 通讯员塔娜)记者从公安部4月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将于6月1日起推行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及增量均居世界第一,群众买车上牌、考试领证的需求持续高涨,公安交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介绍,这10项改革新举措包括5类业务可以“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视员、副局长李江平介绍,5类业务“异地通办”分别为:一是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意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二是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三是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须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四是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五是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5项服务“便捷快办”分别为:一是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二是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三是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四是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须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五是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李江平表示,公安部将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升级信息系统,并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10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彭景晖)

【责任编辑:黄河流】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