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翁国星建议:加强监管规范管理 促进基因编辑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翁国星在给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中表示,应加强监管规范管理,促进基因编辑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翁国星建议:加强监管规范管理 促进基因编辑发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3-12 15:5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国日报 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胡美东)全国人大代表翁国星在给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中表示,应加强监管规范管理,促进基因编辑发展。

翁国星说,近年来,我国科学家在基因编辑领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在基因编辑系统发展、机制研究、构建基因编辑动植物模型和基因治疗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然而,对于人类生理发育这一复杂而精密的庞大调控体系,我们的所知仍然只是冰山一角。我们需要认识到,各种生命活动的调控往往是网络化的,各自之间存在着平衡和相互影响。单纯的改造一个基因所产生的结果或许不是可以简单预测的。同时,不同物种、不同细胞对同一基因改造的表现可能存在巨大的差异,从而使得我们从细胞系或模式生物中获得的信息不能完全评估人体基因治疗的结果。

翁国星说,基因编辑技术所带来益处,目前仍难以想象,但其潜在风险无论在范围、程度还是性质上也是巨大的,因为它是以“生命基石”基因作为研究对象,尤其是对人类胚胎和生殖细胞基因编辑,决定了一旦出现安全性风险可能是灾难性或无法逆转的。因此,基因编辑技术目前存在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而且还有重要而常常在我们重视不够的伦理问题。

为此,翁国星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根据目前我国基因编辑技术发展情况、并应该有一定前瞻性的尽快制定相配套法律和法规,甚置在刑法中,修订、增加相关内容,对基因编辑技术研究设定严格边界,进行合理引导和监管,对无明显伦理争议或能够获得伦理辩护且有重大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可以给予大力支持,让其在安全有序的基础上进行临床前和临床试验。另外,要很规范的成立相关的伦理委员会,而且对伦理委员会运行也要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定严格的医学伦理学审查标准,提高伦理委员会委员们的伦理道德水准,对允许应用的领域研究制定伦理规范、技术标准、准人门槛,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对不允许研究不允许应用的领域划定伦理及法律的红线,使得我国的基因编辑技术研究和应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做到科学的发展可以造福人类,进而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应对为基因编辑技术的非医学应用提出相应的伦理审查和执行监管的规范。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