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委员王清海:应出台实施细则及执行方案 落实产教融合发展

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于1月13日至1月17日在福州召开,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中华职教社副主任王清海,应出台实施细则及执行方案,落实产教融合发展。

福建省政协委员王清海:应出台实施细则及执行方案 落实产教融合发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1-18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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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福州1月17日电 (记者 胡美东)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于1月13日至1月17日在福州召开,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中华职教社副主任王清海,应出台实施细则及执行方案,落实产教融合发展。

王清海说,近年来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存在落地难的诸项问题中,除了机制、政策、制度三方面的配套外,另一个方面就是政、校、企对接难的问题。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94 号文件),15 条措施、32条意见结合福建省实际,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政策措施,着力在体制机制和政策上寻求突破。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中,在工业园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共建产教融合园区、组建区域创新联盟、企业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共建非独立法人的产业学院、鼓励职业院校、高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追加绩效工资总量、对从企业直接录用的高技能人才,鼓励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中级及以上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开展“学分银行”建设试点、对接供需、精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社会第三方监测评估、开展共建专业、共建基地、多渠道筹措产教融合发展资金、可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经费奖补等方式予以倾斜支持、遴选认定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争取若干进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行列等等。

王清海说,这些举措若要真正落地执行,进入实际操作,尚需出台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及“执行方案”。为此,他建议:

一、遴选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布试点名录并出台“实施细则”及“执行方案”。

二、遴选产教融合型院校,发布试点名录并出台“实施细则”及“执行方案”。

三、对接国务院办公厅1+x 证书制度,做好中、高、本职业院校一体化专业建设发布试点名录并出台“实施细则”及“执行方案”。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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