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34名乡级路长上岗履职为农村道路系上“安全带”

作者:徐家定 来源:法制网
2018-12-06 15:08:12

12月5日,湖北省竹山县“路长制”建设工作推进会暨乡级路长摩托车配发仪式在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举行。副县长、公安局长、县级常务路长李峰山,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县交管委办公室主任陈明全等领导及全县17个乡镇派出所长、34名乡级路长等参加。竹山广电台、今日竹山报(网)记者应邀对活动情况进行了全程报道。

启动仪式上,副县长、公安局长、县级路长李峰山代表县政府向34名乡级“路长”颁发了聘任书,县交管委办公室与各路长签定了聘用合同,并统一配发了制式巡逻摩托车和相关个人防护装备、工作包等,大庙乡乡级路长胡涛代表全县34名乡级路长进行了庄严宣誓承诺。遂后,在两台交警执勤车辆的引导下,乡级路长摩托车队从交警大队警营出发沿潘口一级路――县城外环线纵横大道――中心城区人民路――十堰路主干道进行了乡级路长正式上岗履职环城巡游展示。此前,从12月1日至5日,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业务骨干组织34名乡级路长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政策法规、路长职责、执勤规范、队列手势和事故快处基本业务、农村道路管理系统运用方法等应知应会的技能培训,并组织进行了结业考试考核。

在随后召开的全县“路长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副县长、公安局长、县级常务路长李峰山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重点讲解强调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要树立使命感,提升认识站位。“路长制”建设工作是继“生命防护工程”之后又一项重要的“民生德政工程”,对深化和巩固目前已经建成的“大交管”机制和“两站两员”建设成果,整合各类管理资源,实现农村道路的专职专管,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增进群众福祉均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全县乡村道路管理仍存在的突出问题“短板”和急需改进的薄弱环节,站在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作为,务实重行,全力推进“路长制”建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要强化责任感,扛起职责任务。农村道路“路长制”体系由县、乡、村三级路长组成。县级路长主要履行全县农村道路“路长制”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保障落实、督办考核、联席会议等五项职责。村级路长主要履行包段、巡检、报告、助处等四项职责。各乡级路长要在乡镇“交管办”、乡镇(派出所)交警队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天在管护路段巡逻不少于50公里,认真履行对全乡镇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和提醒、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宣传、村民婚丧嫁娶用车报告、交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对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履行道路养护、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管等八大具体职责。真诚希望各位乡级路长牢记职责,扛责上肩,不辱使命,扎实履职,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三要增强紧迫感,做实保障考核。路长制工作涉及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派出所要严格履责担当,强化保障措施,着力推动路长制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努力做到工作责任夯实到位、相关保障落实到位、培训考核做实到位、奖惩问责到位。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失职失责路长,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员责任。对考核不合格和履责不力的乡级路长及时予以解聘。

最后,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县交管委办公室主任陈明全同志就“路长制”建设推行前景、乡级路长管理职责、巡逻提醒工作规范、安全隐患排查上报、管理台帐及过程痕迹化、农村道路APP管理系统运用特别是各乡镇派出所必须履行的职责担当等进行了解读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