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 责任人被鄂州警方拘留

来源:法制网
2018-12-05 16:26:55

日前,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岱庙派出所严格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坚决打好污染环境防治攻坚战,依法行政拘留两名违法行为人。

8月31日,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葛店开发区某公司逃避监管、违法排污,在市环境保护局进行责令改正后仍未得到有效的治理。11月12日,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向岱庙派出所移送该公司涉嫌环境违法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案嫌疑人适用相应行政拘留处罚。

经岱庙派出所调查发现,该公司采用自来水稀释排放、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随即民警下达书面文书将该公司副总李某(男,54岁,江西人)及公司环保主管人员赵某(男,50岁,鄂州人)传唤至派出所。

经询问,两人对其安排公司生产员工采取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条款,鄂州警方依法对该公司环保责任人李某、赵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