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月1号起,丹江口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市民们积极配合支持!”近日,丹江口公安分局民警走街串巷,来到辖区企业、社区,向广大群众以身说法,现场讲解禁鞭新规,张贴、发放《丹江口市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营造浓厚“禁鞭”氛围。
据了解,为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消除“烟花炮竹”燃放带来的各种“隐忧”还“静”、“蓝”于民!自2018年12月1日起,《关于在丹江口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全市中心城区正式施行。这个最严“禁鞭令”一改过去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这些传统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点允许限时段燃放的“限鞭”政策,转而施行更为严格的城区24小时“禁鞭”新规,全方位全时段打响全市“禁鞭工作保卫战”。丹江口警方组织民警深入全市企业、社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活动,通过大张旗鼓、铺天盖地、有声有色宣传攻势,让城区禁鞭新规家喻户晓、人人理解、全民支持,为禁鞭工作持续有力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群众基础。
丹江口警方提醒市民: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务必遵守禁鞭规定,积极参与城区禁鞭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并举报。对于违反新规,在限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收缴烟花爆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