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推10条新举措服务民营经济

作者:张瀚祥 来源:重庆商报
2018-08-29 08: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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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在重庆警方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一周年之际,警方再推出10条新举措,全力打造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升级版。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0条新举措>>

1.深化涉企审批服务改革:“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在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再下放一批审批管理权限。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简化了旅馆业许可申请材料,申请人不再提交旅馆治安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名册。将保安服务公司等单位设立许可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2.延伸拓展管理服务方式:企业群众网上办事 将试点推行窗口单位综合服务,“一站式”办理涉企管理服务事项。开设微信民生警务平台,方便企业群众直接网上办证办事。

对需办理车辆检验、驾驶人考试业务的企业,推行周六预约服务。对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企业人员,推行周六办证服务、“只跑一次”服务。

3.改进优化监督管理机制:严禁多头重复检查 执法检查事项将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跨部门、跨警种的综合执法、联合监管机制,严禁多头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4.加强企业周边治安治理:在重点区域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 在重点企业、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推动园区和重点企业周边视频监控建设,实现对相关区域部位的动态防控。

5.建立风险隐患防范机制:依法打击本地企业品牌在异地受到侵害的犯罪活动 将定期向企业通报涉企案件情况,提出防范建议。主动协调、依法打击本地企业品牌在异地受到侵害的犯罪活动。

6.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案 将建立涉企矛盾纠纷常态排查机制,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情况掌握、原因分析和问题研究,提出防范化解工作建议。

7.预防企业人员职务犯罪:定期组织企业人员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 将针对企业人员职务违法犯罪提出防范对策,定期举办服务民营经济“法治讲坛”,对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不同职务岗位的企业人员,定期分类开展法律培训、专题讲座,提高企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在看守所增设“开放日”,开设“警示课堂”定期组织企业人员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

8.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符合原则的基础上不拘留、不查扣、不冻结 据了解,对企业涉案相关人员,不具有逃避阻碍侦查等社会危险性法定情形,可以不拘留的原则上一律不拘留;对企业涉案财物,不具有毁损、隐匿等法定情形,可以不查扣的原则上一律不查扣;对企业涉案资金、金融资产能够有效监管,可以不冻结的原则上一律不冻结。对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时进行审查,与案件无关的,第一时间解除有关措施。

9.完善联系企业常态机制:“六个必访” “六个必访”即企业反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企业反映周边存在较为突出的治安交通问题、企业内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企业内部突发不稳定事件、企业法人和业务技术骨干涉嫌违法犯罪、企业提出需要公安机关协调支持的需求必须走访。

10.增强服务发展工作实效:“六个必办”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将做到“六个必办”,对本单位本系统可以直接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安排、及时研究办理;对属于其他警种职责的问题,必须抓紧对接、尽快协调办理;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同解决的问题,必须主动联系、共同会商办理;对超出公安职责的问题,必须告知途径、协调帮助办理;对暂时于法无据、缺乏政策支撑的问题,必须解释说明、引导暂缓办理;对逾越法律红线、突破政策底线的问题,必须法制教育、依法依规办理。(张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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