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分子利用微信推销二手车,待受害人交完押金后,便玩起失联。8月14日,湖北省鄂州市的刘某交完1000元押金后,来到交车地点,迟迟不见二手车卖家,这才知道上当受骗。
8月4日,鄂州小伙刘某无意中加到某二手摩托车卖家微信,该卖家时常在微信朋友圈发二手摩托车的信息及图片,起先刘某一直未在意。
因为天气炎热,刘某为图上下班方便,便想买一辆摩托车代步。刘某先后到不同摩托车店咨询了价格,碍于价格太贵一直没有下定决心买。
8月9日,刘某随手翻了翻朋友圈,一条二手摩托车的信息出现在眼前,他心想新的摩托车太贵,不如买辆便宜的二手车。于是他点进该二手摩托车卖家微信,查看了其发布的历史信息,都是一些二手摩托车的照片和其他买家的订购信息。
刘某通过微信向该二手摩托车卖家咨询,对方询问他想要怎样的摩托车,刘某向对方讲述了自己的要求,对方便发来几张二手车照片让刘某挑选,刘某看了照片发现有一款自己比较心仪,遂向其询问价格,对方告知要1600元,刘某听后有些犹豫,不知该卖家是否靠谱,于是没再理对方。
8月12日,该卖家却主动联系起刘某来,告知其摩托车的性能较好,车辆较新,向刘某描述了该车的各项优点。随后几天里,该卖家多次向刘某表示该车辆比较抢手,让刘某尽快下决定。
刘某经对方多次劝导下,最终决定买下该车。卖家表示因为是二手车,所以要先缴纳1000元押金,交易成功后,1000元押金会返还。
按照对方要求,刘某随即通过微信向对方支付了1000元,双方约定了交易地点。
8月14日10时许,刘某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拿车地点,可等了半个小时都不见对方的人影,刘某随即联系对方,却发现对方无法联系上且自己的微信也被对方拉黑,刘某这次意识到自己上的受骗,遂立即报警。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购买商品时请勿贪便宜,要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正规商家。购买后要注意保存票据或相关电子证据,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