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例“网络水军”删帖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作者:张驰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8-07-26 14:21:00

天津首例“网络水军”删帖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天津首例“网络水军”删帖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天津首例“网络水军”删帖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天津首例“网络水军”删帖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法制网天津7月26日电 记者 张驰 通讯员 樊晓慧 记者今天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津首个利用网站实施“网络水军”非法删帖炒作的案件于近期被侦破,1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电脑、手机、移动存储设备及银行卡等一大批涉案物品被扣押。此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网吧内揭开“冰山一角”

去年11月,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某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坐在角落里的一名男子神情紧张。民警随即依法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发现他并不是网上通缉的逃犯。就在民警对其反常举动感到疑惑时,该男子试图将电脑屏幕上的网页关闭,后被民警控制。

经查,该男子登录的是一个网站的后台操作平台。他交代,他是受人雇佣,帮助公司或当事人删除对其不利帖文。随后,民警在该男子租住的房屋,将其同伙抓获。

宝坻公安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民警深入侦查,发现这是一个以网站为核心平台的“网络水军”团伙,该团伙业务遍布各大网络论坛,他们通过社交软件与“上级”联系,在快速删帖后,会得到一定的酬劳。该团伙服务范围覆盖整个互联网,具有“地域范围广、人员数量多、违法业务多”等特点。他们所拥有的网站主要业务包括:利用手中的网络资源大肆群发广告,炒作网络事件及论坛“灌水”,“收钱”为客户联系网络资源删除特定网站信息等。

抽丝剥茧主犯“浮出水面”

经过调查走访、串并案情,专案组发现这个犯罪团伙成员分布在全国各地。今年3月初,专案组在湖南长沙市抓获了该团伙的成员张某。张某交代,他主要工作是保证网站首版是正常的内容,清洁首页。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侦办也越来越难,如相当一部分曾经找该团伙删帖的公司或当事人都不愿作证,这给案件的侦办带来不小的难题。6月2日,专案组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该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沈某正在河北省雄县活动。

专案组立即驱车前往雄县展开抓捕。

6月7日,专案组将沈某以及两名同伙抓获,并在三人租住地查获三台电脑、四部手机。

利益链条涉及九省市

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专案组辗转北京、河北、上海等九省市调查取证,行程五千多公里,摸清了以沈某为骨干的犯罪团伙全部犯罪事实。今年36岁的沈某是北京某名牌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原本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拿着较高的薪水。工作中,他发现很多公司或当事人都有删帖的需求,于是建立了专门的网站,网站通过搭建网民与“网络水军”之间的桥梁,以抽取任务佣金的方式运营,即网民在网站注册成“雇主”,“网络水军”注册成“推广服务商”,“雇主”通过网站发布任务,内容多为社交圈转发、广告软文、投票活动等,其中不乏淫秽、诈骗、赌博及谣言等信息;“推广服务商”认领任务,并通过平台反馈任务完成情况,“雇主”负责审核任务完成度并结算佣金。在很短时间里,沈某一人就非法获利220余万元。

对于取得的“成就”,沈某认为自己正是看准了“网络水军”常充当“捧人推手”和“网络打手”这个特性,将时下的热点和网民情绪结合起来,通过“借势”和“造势”达到营销目的。“网络水军”们往往没有底线,只要给钱,客户提供的任何内容都敢发,高利润让他们不惜以身试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天津警方提示,“网络水军”通过互联网删帖、炒作等手段非法牟利。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早在2013年就作出了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