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宣扬恐怖主义案,将犯罪嫌疑人柯某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7月5日,该局网安部门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名为“淡!淡!的!忧!伤!”的网民,在一个有176人的微信群“土门家乡人交流群”中,发布了一段时长2分余钟的恐怖音视频。
获悉该情况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侦查专班,从网上网下入手,并在市局网安部门的支持下,查明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辖区土门镇男子柯某。
7月13日,得知柯某在上海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远赴上海,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柯某抓获。
经调查了解得知,7月5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柯某在另一微信群内看到此段恐怖音视频后,便将其在“土门家乡人交流群”的微信群中转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目前,犯罪嫌疑人柯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图书、音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暴恐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