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专骗大学毕业生 赚取租金差价后失联

作者:黄晓宇 来源:北京晨报
2018-07-02 10:26:00

每逢毕业季,租房市场都会迎来一年中的最火热的季节,一些房屋“黑中介”也瞄准了大学生毕业租房的这个“商机”,以出租房屋为名实施诈骗。北京市三中院近日审结一起“黑中介”通过高价、短期从房东处获得房源,低价、长期出租给租客,赚取差价后失联的合同诈骗案件。法院表示,该案中被害人多为大学生,这给面临毕业、有租房需求且涉世不深的大学毕业生敲响了警钟。

本案的被告人迟某以及公司其他业务员在网上寻找房源,之后与房东商谈房屋委托代理出租事宜并签订房屋委托合同,一般约定按季度支付房东租金,但均约定两个月的免租期。因此,第一个季度迟某等人只需支付房东一个月的租房费用。

接受房屋委托后,公司业务员将房屋出租信息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上发布,或者主动联系需要租房的租客,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均低于从房东处租来的价格,但要求租客至少押一付三。本案租房合同也均为押一付三、押一付六,甚至押一付十二,因此,迟某从租客处获得的房屋租金均多于向房东支付的租金。

迟某等人收取租客的租金并未用于向房东支付后续的房屋租金,而是用于个人挥霍。

迟某等人落网后被检方公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迟某以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45万余元,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宣判后,迟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北京市三中院依据在案证据及查明的事实,维持一审判决。

法官表示,本案中的被害人多为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极易掉进租房诈骗陷阱。法官提醒大学毕业生,尽量通过知名的正规房屋租赁平台租房,莫贪图便宜因小失大,要仔细核实所租房屋的产权信息,并要求中介人员出具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委托合同,尽量要求房东出面,在三方见证下签署合同,防止遭受“两头骗”。(记者黄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