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100个基层院|西藏尼玛:"生命禁区"里检徽闪亮

来源:正义网
2018-06-28 10:01:00

【原标题:“生命禁区”里检徽闪亮

——走进西藏自治区尼玛县检察院】

走进100个基层院|西藏尼玛:

今年3月,尼玛县检察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送上法治宣传资料。

院情小贴士

●建院时间:1993年8月1日

●现任检察长:何玉东(第4任)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12人,藏族10人,汉族2人;35岁以下10人;本科学历11人

●最高荣誉:2011年荣获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过去条件差,下乡办案、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大多是靠一双脚,远一点的骑马去,更远的地方就只能搭县里的顺风车……”今年63岁,现已退休的第一任检察长次仁平措向记者回忆西藏自治区尼玛县检察院建院初期的往事。

“有时,一去就是几个月,夏天出发,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冬天了。算起来,下乡的时间比在家长。一路上遇到牧民放牧扎的帐篷,就停下来讨口茶喝,大家也会拿出自己带的食物和牧民们一同分享,与他们聊家常,向他们宣传惠民政策、讲解法律法规。遇到家庭特别困难的牧民,大伙还会自发拿出钱来资助。时间长了,农牧民看见我们就笑脸相迎,并亲切地称呼我们‘拈支’(那曲藏语,‘亲人’的意思)。”

“没想到以前的条件会那么艰苦。”刚参加工作不久的90后小伙尼玛旦增在一旁听到老检察长的讲述感叹道,“去年,我坐了两天半的客车从拉萨到尼玛县检察院报到,一路上恶劣的环境和身体的不适让我一度产生了放弃的念头。但是来到单位后,舒适的办公住宿环境和同事的热情让我感到心里暖暖的。有次下乡普法宣讲,看到很多牧民都是从几百公里外的牧场赶过来,早早就围坐在乡政府等着听课,看到他们对我们期盼的眼神,对法律知识的渴望,我为之动容,默默下决心要留下来。”

“尼玛”,藏语意为太阳。地处羌塘高原大湖盆地带的那曲市尼玛县,平均海拔在4800米以上,年均气温在-4℃以下,含氧量只有内地的40%,这里常被人们称为“生命禁区”。但这也是国家级羌塘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藏羚羊、藏野驴、野牦牛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在这里繁衍生息。当地有谚语:“氧气吃不饱、风吹石头跑、夏天穿棉袄、冬天火上烤”,这是尼玛县的真实写照。

1993年8月,尼玛县检察院成立。一块牌子、一间屋子、三个人,与县公安局一起办公,就这样拉开了尼玛检察事业的序幕。

1996年,尼玛县检察院办理了成立以来的第一个自侦案件。案件线索来自群众举报,案发地点位于尼玛县吉瓦乡,距离尼玛县城290多公里,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当时的检察办案经费紧张,没有车辆配置,在联系到县里的顺风车后,三名干警带着本和笔、糌粑和水就上路了。一路上,大家除了停下来吃口饭,一刻也不敢耽误,到了吉瓦乡还来不及休息就马上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走访调查,夜里就点着蜡烛分析案情、撰写报告。

“水,在尼玛县是一种‘奢侈品’,别说洗头洗澡,有时就连喝的水都不够,我们女干警由于生理的特殊性,一路上有诸多不便,纵使这样也只能自己克服。走村串户下乡办案普法期间,由于路上没有蔬菜,加上气候干燥,大家一个个都嘴唇干裂,打个喷嚏就可能引发嘴角流血。美,在我们心中就只有那枚永远晒不黑、亮堂堂的检徽了。”老干警才旦卓嘎笑着告诉记者。

“2001年,尼玛县荣玛乡发生了一起团伙捕杀野生藏羚羊的案件。在围捕行动中,一名县林业局的同志牺牲了,部分盗猎者趁乱逃走。我们得知消息后,迅速联合县公安局前往荣玛乡实地调查取证。”才旦卓嘎说,羌塘草原地广人稀,天气气温变化无常,取证追捕难度很大。为尽早破案,大家分成两个组,一组到案发现场取证,走访附近的牧民固定人证物证,一组不分昼夜进行地毯式搜索。几天下来,眼看带的水和方便面都已经见底了,终于在距离案发地300多公里的山谷里将盗猎者抓获归案。

“25年来,从一间破旧的合署办公室,现在变成了二层综合楼,案管大厅、视频会议室、阅览室等都已经投入使用,办公办案越来越规范了,特别是新建的生态园、食堂及修缮的干警周转房,彻底解决了干警吃饭住宿的大问题。”现任检察长何玉东说,“我的职责就是要在这‘生命的禁区’带出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为这里的牧民群众主持公道、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