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在江苏南通一法院庭审前,一名候审毒贩谎称要上厕所。让法警没有想到的是这名毒贩戴着手铐翻越二楼窗户,跳窗逃跑。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了解到,警方目前正采取“关城门”预案抓捕逃犯。
一毒贩谎称上厕所跳窗逃跑
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情况说明,6月26日10时,本院刑事审判庭拟对马廷江等三名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进行宣判。9时40分许,正在候审的被告人马廷江提出要上厕所,未经法警准许突然冲出法庭,并迅速从二楼跳窗逃跑。本院立即组织搜捕,同时报告区公安分局,公安部门现正在全力追捕之中。
说明称,马廷江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4年5月刑满释放。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12月被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逮捕。据悉,马廷江因向他人贩卖冰毒(甲基苯丙胺)37.5克,受到公检机关指控。6月26日,马廷江即将接受法院的一审判决。
警方发布悬赏通告正全力抓捕
6月27日上午,北青报记者致电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了解到,警方已根据南通市公安局统一调度,采取“关城门”预案抓捕逃犯。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中。据该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关城门”预案是各个卡点加强巡逻排查的一种查控方案,包括布控关卡等各个方面,而本次抓捕行动的预案具体措施是指挥中心统一发布的,由上级指令制定。
此前,在6月26日下午17时41分,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呼吁广大市民提供线索。警方将对发现此人、并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对直接抓获的市民将给予人民币20000元奖励。
警方还称,关于网传犯罪嫌疑人系退役武警、熟悉格斗、打伤法警等信息均不实。
律师称对于累犯应加强看管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耀军律师介绍,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包括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也就是说,候审过程中看管被告人的职责由法院的司法警察行使。
据他介绍,实际警务实践中,一般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配备两名司法警察进行押解和看管,而且在法庭正式开庭之前,一般都需佩戴戒具,重刑犯人外提期间还需佩戴脚镣。考虑到本案被告人马某于2014年刚刚刑满释放,五年之内再次犯罪应当属于累犯,加之贩卖冰毒37克,其量刑可能在十年以上,更应当加强看管。(记者孔令晗 实习生 张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