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上网 男子被行政拘留十日

来源:新华网
2018-06-27 09:56:00

据湖北丹江口警方官网消息:近日,丹江口市公安局在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对辖区上网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一男子在网吧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登记上网,结果被警方拘留。

6月22日晚,丹江口市公安局均州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车站路一家网吧进行检查,在核验一名男子的身份信息时发现,该男子的长相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存在很大差距,就对该男子的身份信息进行了仔细核实。

根据现场民警反复追问和派出所反馈的结果,证实了此男子的真实身份,原来该男子姓陈,今年19岁,是丹江口市本地人,今年6月初捡到了一名姓李的男子的身份证件,就用这个捡到的身份证在网吧上网。民警还发现这名姓陈的男子,有多次刑事盗窃前科,在近期的案件中存在嫌疑。

因陈某在网吧用别人的身份证登记上网,构成了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丹江口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十日,其涉案线索由主管案件部门进一步调查。陈某上网的网吧因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被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民警提醒:网吧上网需登记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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