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严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8-06-26 15:00:06

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工作要求,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级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内部“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取得阶段性成效。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推进。在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厅局纪检监察组长会议上,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内部“保护伞”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要求主动作为,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推进。为落实中央纪委相关文件精神,驻部纪检监察组印发通知,对落实责任、把握政策、严查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与深挖民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一盘棋的大格局初步形成,震慑效果明显。

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及时掌握情况,主动发现问题,督促公安部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积极与公安部刑侦局加强对接,建立驻部纪检监察组与部刑侦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了公安民警涉黑恶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和调查结果反馈机制,对重大敏感线索纪检监察组提前介入、联合调查。河南省强化公安纪检监察组在查处公安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中的监督作用,组织查处了河南杞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华等民警收受涉黑组织团伙头目钱款,长期对该黑恶势力卖淫赌博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等问题。北京市公安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双向转递涉黑涉恶、“保护伞”和涉案腐败问题线索数十条,对多起专案启动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同步上案模式,严肃查处幕后“保护伞”。

多措并举,拓宽线索来源。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指导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组对重大黑恶案件进行排查、循线深挖;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收集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区,指导各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定期收集汇总全国公安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及时跟进核查情况。明确公安部12389举报平台作为受理涉黑涉恶犯罪问题举报的主要渠道。目前,12389举报平台共接受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5万余条。经公安部督察局梳理研判,共向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有效举报8千余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组共收集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07件,涉及445人。

重拳出击,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公安部督察局选派4名督察专员,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赴河北等省进行督导。驻部纪检监察组对收到的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在转扫黑部门办理的同时,筛选重大问题线索转各地核查;靠前指挥协调,先后派员、发函督办了一批民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指导各公安厅局纪检监察组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组主动或协助查处公安民警涉黑涉恶和其他职务违纪违法问题108人。山西省查处了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景益民,违反局长办公会研究意见擅自签字为涉黑组织骨干成员办理取保候审,多次出面干预阻止办案民警对该涉黑组织成员上网追逃,以及多次组织盗掘古墓葬并贩卖文物等问题。广东省严肃查处了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刘来发、副支队长李伟明、扫黑大队长曾高等人收受黑社会组织头目财物,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为一般违法犯罪案件处理,消极办案甚至为涉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等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协同办案,深挖民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先后查处涉案民警10余人。(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