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郑某友(男,50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汪某东(男,43岁,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人)等两名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人被湖北竹山警方分别给予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之重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有效教育震慑了广大交通参与者。
经查,5月24日9时35分许,郑某友驾驶 川SS1XX小型普通客车由十堰市郧阳区往竹山县方向行驶,行至242国道竹山段74KM处遇该县交警四中队民警履行检查。经上网查证及反复比对,证实其所持驾驶证系伪造。6月12日8时30分许,汪某东驾驶鄂F478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由竹山城关镇往楼台乡方向行驶,行至242国道竹山段邓坪工业园便道处遇交警四中队执勤民警履行检查。经上网查证,该汪从未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且经仔细比对发现其所持驾驶证无防伪标识。据其交待,该驾驶证系花钱在武汉请人伪造的。
目前,上述两名严重违法人已被执行行政拘留,但悔之已晚,所伪造的两本假驾驶证亦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