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处罚 网络发帖辱骂交警结果悲剧了

2018-06-08 09:56:00

近日,湖北省鄂州市一男子骑摩托车因没有带行车证、驾驶证,摩托车被交警暂扣,心中不满,在网上跟帖辱骂交警,被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程潮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当下很多人把网络作为倾诉乃至举报的平台,希望通过转发和关注来推动事件的解决,即便你有理,发言请注意谨慎客观,切不可过激、失实、夸大、捏造,若因此误导舆论,终将害人害己。

2018年6月1日,董某因其在鄂州城区骑单轮摩托车时,没有带行车证、驾驶证,摩托车被交警暂扣,心中不满。6月4日董某在某网站看到一条关于交警开罚单的帖子后,于是以“拂晓”的网名发帖骂交警,造成不良影响。经查:网名“拂晓”,实名董某(男、47岁)。

6月5日,董某在家中被警方抓捕,被捕后董某承认一时冲动,没有考虑发表不当言论的后果,后悔莫及。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董某以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非法外之地,网民有发言权的同时也需为此承担责任;

公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对处罚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若仅仅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公然在社交网络上恶意侮辱他人,等待你的将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惩。

蜀黍提醒:对于跟风顶帖、转发、表示支持的行为,当阅读量到达一定程度时,也将涉嫌违法犯罪。"在此提醒各位网民,文明上网,杜绝网络暴力,无论是网络名人还是普通百姓,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自觉维护网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