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已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作者:蔡岩红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8-06-05 08:00:03

法制网北京6月4日讯 记者 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俗称“国地税合并”的征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已组织召开了多次内部调研、培训、座谈会,目前改革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基本明确。已有多地省级税务部门正积极筹备挂牌。

今年两会期间,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此外,《方案》还明确,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据了解,1994年之前,征税机关并没有国税、地税之分,税务局负责征收当地的所有税收和非税收入,汇总收入之后,中央再从总量中进行抽成。这一制度设计的弊端是税务局经常把税收收入转变为非税收入,因为中央政府分成的基础主要是税收收入,因此中央财政的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其中1993年降到了历史最低的22%。

1994年,我国开启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把所有的税种分成三类: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例如,当时把消费税作为中央税,营业税是地方税,增值税是共享税。与此同时进行了税收征管体制进行改革,即在所有的地方(上海和西藏除外),包括省、市、县,都设立一套属于中央的垂直征管机构,称为国家税务局;同时设立一套由省级政府垂直管理的征税机关,称为地方税务局。当时整个税务系统的工作人员接近100万,这“百万大军”按照其业务范围自主选择国税或地税。税务系统也成为我国唯一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并行的职能部门。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制度一方面继续调动着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培育地方财源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大大充实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实力,使得“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了充分彰显。数据显示,1994年到2017年,全国财政总收入从5200亿元增长到17.2万亿元,增长了32倍多;GDP总量从4.88万亿增长至82.7万亿元,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二。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信息化征税手段的飞速发展,国家适时作出了国税地税合并的决策。此决策表面上看上去仅仅是税务系统的改革,实际上会对未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行为产生深远影响。合并意味着地方政府必须实实在在地通过改善营商环境和服务,以此来吸引企业进驻,而不再靠税收优惠来发展本地经济。国地税合并也会对其他部门产生一些间接影响。同时,此次合并强调合并后的税务局将负责辖区的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税务部门征管范围的扩大,有利于消除之前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强化一些非税收入的征缴。可以预期的是社保基金缴费收入将会明显增加,这将有利于建立可持续性的社保基金制度。

从更长远的角度来说,国地税合并有利于形成一个规范、高效的税制,有利于使减税政策落到实处。尤其是直接税的征收效率将有效提升,例如现阶段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未来的房产税,这些直接税的增加也为将来降低间接税奠定了基础,从而将提升我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有力推动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