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检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作者:吴晓锋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8-05-30 15:50:33

重庆首例检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制图/高岳

今天,由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该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古昌镇政府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违法;责令古昌镇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继续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有效的综合治理。

截至目前,包括古昌镇政府在内,该区已经完成河岸纵深200米内陆域禁养区286家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河流水质得到改善。自此,这起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全市广泛关注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落下帷幕。

检察建议拉开护河序幕

濑溪河、高升桥水库是荣昌30万人饮用水源地。新峰河、五贵河均为濑溪河支流,流经古昌镇后汇入濑溪河。从这个意义上说,濑溪河是荣昌人民的“母亲河”。

2017年8月,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中发现,新峰河、五贵河等河岸纵深200米禁养区内有养殖户违规养殖畜禽2万余头(只),畜禽粪便污水未经治理直接排放,造成河水及周边环境污染,对当地居民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古昌镇政府负有农村环境保护日常监管,检查、发现、制止并报告污染行为,采取措施保护水源,治理养殖业污染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据承办检察官潘朗介绍,“基层人民政府是环境公益的一线守卫者,承担着环境保护的基础性、综合性职责。”

据此,2017年10月,该院向荣昌区16个镇街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履行环境保护综合监管职责,整治养殖业污染,消除对周边及河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陆续收到回复后,经荣昌区检察院复核,发现多数镇政府接到建议后积极履行行政职责,对环境进行有效治理,与检察机关形成了保护公益的良性互动。古昌镇政府虽然与部分养殖户签订了关闭或搬迁协议,但其辖区的禁养区内仍有9家养殖户未关闭或搬迁,畜禽污染物仍直接排放,且仍未有效治理污染,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

“新峰河、五贵河等河岸纵深200米内陆域被划定为畜禽禁养区。”潘朗说,古昌镇政府怠于履行职责,针对上述养殖污染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致使养殖污染长期、大量存在,污染了濑溪河流域水质,影响了城区30万人饮水安全。

经重庆市三级检察院多次会商,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2017年12月,荣昌区检察院对整改不力的古昌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推动畜禽污染整治

一石激起千层浪。2018年3月9日,该案在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了荣昌区委、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荣昌区是全国知名的畜牧业大区,在畜牧业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养殖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荣昌区以此案为契机,迅速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和配合,直接推动了全区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

古昌镇政府对该案所涉禁养区内的养殖户逐一核实基本信息、现场检查,明确要求部分养殖户做好粪便处理等工作。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养殖户的关闭搬迁工作。

2018年4月,荣昌区检察院部署在全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截至目前,该区已关闭、搬迁286家养殖场(户),禁养区内畜禽全面停养,河流水质得到改善。

保护公益成政府检方共同追求

重庆市第一例公益诉讼案件的判决,只是重庆检察机关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重庆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朱刚介绍,开展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共创共享高品质生活的实际行动和生动实践。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具有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同价值追求。”朱刚说,此案集中反映了检察权、行政权的良性互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既各自发挥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管职责,又注重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环境公益保护合力,协力促进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实现了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社会公益、服务地方发展、办好民生实事的“共赢”。

截至今年4月,重庆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58件,立案367件,诉前程序中发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279件,相关行政机关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9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法制网重庆5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