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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股东意识增强 深市近八成公司现金分红

作者:王兴亮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5-04 08: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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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股东意识增强

深市近八成公司现金分红

通过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信披监管,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意识明显增强。截至4月30日,深市已有2105家上市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其中有1611家推出现金分红方案,占比76.53%。进行高送转的公司数量明显下降。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推动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多措并举积极引导上市公司增强现金分红意识。

加强信息披露

一直以来,深交所积极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强化上市公司回报股东意识,推动上市公司“修内功,强分红”。从2011年起,深市分红公司数占比维持在70%以上,平均现金分红率维持在35%以上,分红总额逐年稳步上升。深市涌现一批长期持续进行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让广大投资者分享到它们在资本市场不断做优做强的红利。如万科自1991年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412.10亿元,占其累计实现净利润比例为25.48%。

虽然目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意愿总体积极,但两极分化现象仍不容忽视。2017年度,拟分红的前100名公司合计分红1360.42亿元,占深市总分红金额比例为42.52%。仍有少数上市公司长年不分红。有部分上市公司因业绩较差、现金流紧张、持续经营能力不佳而无法分红,也有个别上市公司有能力却长年不分红,令投资者未得到有效回报。

深交所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分红督导工作,尤其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要求。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深交所先后要求104家多年未分红上市公司充分披露原因,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向长年不分红也不充分披露原因、不分红但推出高送转方案的22家上市公司发出问询函、关注函,要求围绕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资金需求状况等说明具体原因,并审视合理性,推动公司高度重视现金分红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回报投资者。

进行针对性督导

深交所采取“一司一策”举措,分门别类,对不分红公司有针对性予以督导。

一是对合并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法定条件公司,督促其积极由子公司分红给母公司以逐渐满足分红条件。针对这类公司,深交所督促其充分论证下属重要的盈利子公司向上市公司进行分红可能性,以解决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长期为负的情形。

二是对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合并未分配利润为负,超额分配易导致“分爆”的公司,督促上市公司积极改善子公司经营状况,以对投资者合理分配。针对此类公司,深交所督促其合理评估实施现金分红可行性,加大服务力度,引导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平台改善整体经营状况,对投资者进行稳定回报。

三是具备分红条件却因各种原因未分红公司,严格督促其充分披露不分红具体原因,情形严重的要求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促使“铁公鸡”拔毛。针对此类上市公司,深交所结合具体情况,一家一家予以督导,对盈利能力确实较差、所产生利润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等的公司,督促其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要求其在条件改善时应立即实施分红;对其中盈利能力和资金状况相对较好的,要求其应履行上市公司义务,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监管与服务并重

在深交所督促下,部分长期未分红上市公司推出2017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广济药业就是其中一个案例。

3月16日,广济药业披露年报,截至2017年底,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超过3.68亿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超过4.21亿元,但公司已连续10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深交所于3月27日向公司发出关注函,就公司2017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未分配利润留存于子公司的情形要求公司予以说明。公司于3月30日回复深交所问询,称董事会根据最新情况正在对分红方案在组织研究。4月9日,公司披露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769万元。该方案于4月20日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此,“铁公鸡”广济药业终于分红。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重要途径。深交所将继续严格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不断推动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通过市场传导机制,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实现上市公司、投资者及市场各方共赢。深交所将秉承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对因业绩不佳、资金紧张等原因无能力分红的上市公司主动做好服务,推动公司加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帮助公司借力资本市场走出阶段性经营困境,恢复造血能力,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记者 王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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