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出台一系列人才政策招揽英才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4-17 15: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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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记者从银川市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银川市出台了《银川市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1个意见)、《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实施办法》(2个办法)和《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创新创业及金融支持实施细则》《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配偶就业实施细则》《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医疗保健实施细则》(7个实施细则)。通过出台“1+2+7”人才新政,银川面向海内外吹响了揽才新号角,旨在加快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助力“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跨越发展。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人才新政在认真贯彻中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政策的同时,结合银川实际,切实做好顶层设计。不仅注重市级层面人才政策统筹设计,还注重做好对县(市)区、园区人才工作的指导引领,同时整合市、县(市、区)两级资源,充分发挥教育、住建、金融等市直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市“一盘棋”的人才发展良好局面。

对此次人才新政所需的资金,财政优先保障,确保政策出的来、推得开,落地有声。政策指出,要对高精尖缺人才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支持额度可达3000万元;对全职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高端创新人才、优秀骨干人才等五类高精尖缺人才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生活补贴;对市级“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及“塞上骄子”、海外留学人员回乡创新创业项目,每年给予10—5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成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示范职业(技工)院校,每次最高给予5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新认定为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专项补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分别按照每人5万元、2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此外,人才新政还围绕重点,多维度布局,为“人才强市”战略保驾护航。在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引育层面,未来五年,将引进和培养高精尖缺人才3000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100个,产业领军人才150名,企业高端经营管理人才50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000名,高级农村实用人才500名,中级以上社会工作人才500名。在支持创新型大学生来银发展层面,将实施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对有意向来银就业创业的过渡期大学生或已在银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通过提供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大学生安居问题。同时,银川市还将注重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整合人才表彰机制,不断完善凤城系列人才评选制度,设立“凤城名医”“凤城名师”“凤城工匠”“凤城文化名家”等奖项,行业主管部门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人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为保障人才政策的推进和落实,此次人才新政讲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在加大党管人才力度的同时,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站式答复”便捷服务。支持各类人才协会、中介机构为人才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对作出贡献的引才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营好银川市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各类人才载体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培育更多人才为银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据悉,在人才政策推行的过程中,还将从“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入手,推动人才分类评价工作。将“高精尖缺”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高端创新人才和优秀骨干人才(分别用A、B、C、D、E类来指代)五类,分别给予相应的优惠和支持政策。对创新型大学生按“双一流”大学博士、硕士、学士,非“双一流”大学博士、硕士、学士六个层次分类别、分标准兑现宜居工程政策。(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郭少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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