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来保障绿色生产和消费

作者:万静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8-03-18 19:29:00

□两会聚焦

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在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时指出,生态环境状况逐步好转,绿色发展呈现可喜局面。在对未来工作展望中,也提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那么该如何落实和保障绿色发展目标呢?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都把着力点放在了“法治”这个字眼上。

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今年再次向全国政协提交了环保法治方面的提案,即《关于支持和保障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提案》。该提案的核心内容是建议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与特定机关、相关的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公益诉讼费用由公共负担,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适当放宽。其关键点就是打破阻碍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即提起诉讼必须是“直接利害关系”的团体或个人。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玉林市委书记黄海昆也建议加快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黄海昆介绍,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以罚代刑”、利益驱动巨大、违法成本偏低等原因,一些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跨省区域非法运输、非法储存和故意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农村地区危害非常大。目前,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而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条文,散见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尚无集中统一适用的法律。

他建议,全国人大加快环境公益诉讼立法进程,制定专门的环境公益诉讼法,对公益诉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公益赔偿金管理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尽快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尤其是跨省区域非法运输、非法储存和故意倾倒固废物品等违法行为,以完善法治,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完善生态损害修复资金运行机制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将“健全生态保护制度”“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写入基础性法律。

全国人大代表陆銮眉介绍,近年来,福建漳州市在先行先试环境公益诉讼中,深入探索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式,逐步形成从就地到异地,到公益林,到水域,到海域全覆盖的“多层修复、立体保护”漳州模式。率先在福建省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实现了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有力衔接,同时为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进一步完善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奠定了基础。但是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在运行中,存在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修复资金缴纳缺乏标准、资金使用率低、资金申请细节未明确等问题。

为此,陆銮眉等11名来自福建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提出建议,由财政部门研究统一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金”专户,为全面推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奠定基础。同时,扩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来源,除了财政拨款、环境致害人缴纳这两项比较稳定的方式外,可采用行政处罚的罚款及征收的排污费、对潜在侵权危险的企业征收一定的环保税、发放生态福利彩票、社会化募集等方式,扩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来源渠道。

完善税费机制助推绿色发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月下发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将对各类电池征收消费税(部分电池免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征收。”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介绍,截至目前,铅蓄电池消费税实施已两年多。根据行业、市场调查和相关数据充分说明,消费税导致的成本转移基本是由铅蓄电池企业自身担负的,基本没有向消费、需求方转移或转移比例极低,目前行业骨干铅蓄电池企业背负着沉重的成本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税挤占了企业利润,造成成本大幅提升,资金风险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骨干铅蓄电池企业转型升级。不仅如此,规范企业被征收4%消费税后,一些非法或不规范的“低小散”企业通过偷税逃税,又重新活跃起来,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因此,张天任建议,对电池消费税实施两年多以来的政策效果进行系统完整的调研和评估,对消费税施行减征、差异化征收或先征后返,体现税收政策对绿色、循环、低碳这一目标的政策导向,给企业留出充分资金进行科研的投入。

完善治理制度提高精准治污

全国人大代表方建平,从基层的角度出发,认为目前的治理方法还存在对污染源认知不准确的问题。遇到污染天气就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求企业限产和停产,没有依据企业治理水平的高低加以区别对待,也没有做到精准治污。这样做的后果,不仅打击了治理水平高的企业的积极性,也使部分污染企业蒙混过关。因此精准治污势在必行。

方建平建议,环保巡检队伍应该实现专业化。目前国家、省、市派出的各级巡检队伍,面对一个地区的所有行业,不可能对所检企业的专业性都能了如指掌,这样由于专业水平的限制使得部分较重要的污染行业和污染源抓不到,就难以做到精准治理。现有环保部门应当针对每一个行业,组织专家队伍,打破地区界限,以行业为线索,按照其工艺实施专业化巡检。这样做,容易抓住要害,精准认知重要污染源,精准治理。

同时,企业环评监测机构应该实行异地随机选择。目前企业的环境监测是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企业从本地几个指定的监测单位自由选择,这样做有很大弊端,因为第三方监测机构会担心严格监测会得罪企业,以后不会再聘请他们,影响他们的业务收入,因此他们会尽量宽松,甚至弄虚作假,使得一些有问题的企业蒙混过关。为了杜绝此类问题,环保部门应当在全国范围内考核认定一大批有资质的专业环评监测机构,被监测企业需要监测时,不再由被监测企业选取监测机构,而是随机选取监测机构,以确保做到公平准确。对弄虚作假的监测机构一经发现,一律撤销其监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