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3-07 06:53:24
分享

为着重解决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倾向、机关党建“灯下黑”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3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由4个部分,21项具体措施组成,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深刻把握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新要求,把机关党的建设放在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

《意见》提出,要实施“三强九严”工程,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意见》明确了“强化党组(党委)书记领导责任、强化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强化机关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等“三强”措施。提出各级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书记抓、树好标杆、以上率下。同时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要增强“理直气壮抓党建、尽职尽责抓党建”的底气和魄力,履行好“四个一”的职责,机关党支部书记要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书记职责意识,牢记“一岗双责”,认真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等职责。

《意见》指出,针对目前机关党建,特别是机关支部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基本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党组织设置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等“九严”措施。如,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明确要求党组(党委)要加强对“三会一课”的督促检查。对“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形同虚设的党支部,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上,提出当党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受到上级党组织问责等情况时,支部应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严格落实党费规定方面,要求机关党支部要及时督促党员自觉、主动、亲自、足额交纳党费,在交纳党费过程中强化党员意识。

在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层面,《意见》提出“要增强讲政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服务中心的专业本领、锻造过硬的工作作风、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法、防止机关党建‘两张皮’”等5项措施。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业务大练兵”活动;区直机关工委牵头举办“新时代机关干部大讲堂”;集中整治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对“三不为”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围绕自治区“三大战略”和“五个扎实推进”,确定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增强机关党建实效等。  

为确保“三强九严”工程落实落地,《意见》还提出了“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工作力量、加大督查考核问责力度、坚持抓长抓常抓细”等4项措施。提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建领导小组和市、县(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2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各级党委(党组)和区直机关工委要建立“季度督查、半年讲评、全年考核”制度,加大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刚性执纪,定期对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问效,通报曝光等;此外,《意见》还要求区直机关工委和市、县(区)党委要从今年起,按照一年“整治”、两年“提升”、三年“巩固”的计划,集中攻坚,力争通过3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郭少豫)

分享
标签: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