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不符驾驶摩托车 C1实习期驾证扣满12分被注销

2018-02-05 15:43:49

2月3日,湖北省竹山县上庸镇南坝村5组村民刘某祥(男,39岁)因使用所持有“C1”型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被该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刘某祥驾驶鄂CZ0212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242国道潘口乡赶集沟路段,遇交警三中队春运巡逻民警拦下检查。经查发现,该刘持有“C1”型驾驶证,但尚未申办过摩托车驾驶证,涉嫌使用准驾不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经上网查证,证实其行为构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机动车违法行为,遂依法给予其罚款二百元,一次性记满12分之处罚。由于其驾驶证仍在实习期内(实习期自2017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4日止),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七十九条,实习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必须依法注销,故其驾驶证也就无法保住了。

目前,注销手续已办理,驾驶证已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