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熟人好心搭乘 遗留匕首给车主惹来祸端

2018-01-25 16:58:00

据湖北鄂州警方官网消息:顺道搭载熟人,本是做一桩好事,然其遗留在车上的匕首却给车主带来了大麻烦,让车主懊恼不已。

1月22日下午,鄂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治安检查站民警曹渊带领辅警在豪威城市广场附近十字路口开展盘查。15时40分许,一辆天蓝色保时捷越野车缓缓驶来,民警随即将其拦下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从该车副驾驶抽屉内发现一把弹簧匕首,疑似管制刀具,于是立即将驾驶员杨某(女,29岁,鄂城人)带至综合执法服务站内作进一步调查。

在询问过程中,杨某先是一头雾水,随后才在民警的解释下恍然大悟。杨某交代,该匕首并不属于她,而是为一外号叫“浩子”的朋友所持有。几周前,杨某开车在路上行驶,途中偶遇“浩子”,在听说对方要去火车站坐车后,热心肠的杨某便好心将其送到火车站。因“浩子”随身携带的匕首不能带上火车,“浩子”便将匕首遗留在自己车的副驾驶抽屉里。“我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所以这匕首就一直放在车上,这真是一时的好心坑了自己。”杨某委屈地说。

经民警对该匕首进行鉴定,确认为管制刀具,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但调查发现,杨某现正处于哺乳期,家中有一个刚满两个月的婴儿需要喂养,且杨某为家庭主妇,并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按照法律规定,民警酌情给予杨某警告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属于违法行为,如家中有管制刀具切不可随身携带,甚至进入公共场所,否则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