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违规圈地或占公共车位可城管投诉
刘先生遭遇的停车尴尬,记者不止一次遇到。每次将车停在餐馆门前的车位上时,总有店员阻拦,礼貌一点的,会表示这些车位是饭店已经租用的,外人不能停,态度差的则会直接驱赶,摆出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架势。
随着车辆数量的日益增长,停车难已成为城市的一大顽症,然而不少商家,特别是餐馆、酒楼,却私自在门前“圈地”,以各种道具占位,设置“专用停车位”“指定停车位”,将公共停车区域占据,让原本紧张的停车位更加雪上加霜。
有不少市民就对记者表示,如果是餐馆、酒楼门口,或者看到停车位上有餐馆、酒楼的专用标识,又有专人负责把守,通常会调头离开。
那么,商家能否将门前空地圈为停车场呢?对此,省城律师刘太金表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隔离设施等道路附属设施都属于公共场地,属于全体公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置停车位,或者在停车位设置障碍。如果是公共停车位,不应被授权个别单位或个人专用,并限制公众车辆停放。如果有违规私自圈地或占用公用停车位的现象,可向城管部门、交警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