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借身份证给无业发小分期购苹果产品 遭催款追悔莫及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8-31 23:34:03

亲朋好友间有借钱的、借物的,有些情况尚可接受,可把身份证借给他人因办理分期付款购物最终遭受商家催款可真是有些悲催了。

近日,丹江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待了前来报案的一家三口,受害人王某,系十堰某高校在校学生,7月17日,在家过暑假的王某遇到了曾是初中同学现在无业的温某,几番叙旧之后,温某找王某商量:自己在外打工,想要买一台电脑、给父母各买一部手机,但是钱还没攒够,想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先买,等每月发了工资就可以还款,可是因为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了正在补办之中,还需等待很久才能领证,能不能先借王某的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债务由温某自己偿还跟王某没关系。涉世未深的王某想着温某是自己的初中同学,两家人又住的不远,没多考虑就同意了。

当天,温某就带着王某分别到本市两家数码专卖店,持王某的身份证分别办理了购买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一部苹果7PLUS手机的分期付款手续,王某非常配合的在合同上签了字,甚至连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都没看。8月14日,温某又以同样的方法,在另外一家手机专卖店分期购买了一部苹果7手机,王某仍然毫无防备的在合同上签了字。截止此时,王某甚至都没过问温某购买的三件分期付款的物品总价值是多少。

8月28日,王某接到银行催款,才了解到温某在办理分期付款购物后,无力偿还,根本没有按期还款。通过软件查询后得知,温某分期购买的三件物品总价值共计16799元。

经调查核实后,民警已告知当事人要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应通过民事诉讼渠道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