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盗墓案:趁除夕夜下手盗掘 专门安排人员盯梢警方

来源:澎湃新闻
2017-08-31 15:46:07

秦某在接受采访时说,之所以选择除夕夜下手,是考虑到这个时段刑警部门仅有值班人员,不容易被查。他还说,当夜盗掘出的文物较多,一次未搬完,挖出后又埋在原地,2月5日晚他们又去盗掘一次,并将此前的文物运走。

次日,滕州警方接到村民报案,称在大韩村遗址发现盗洞,民警现场勘查发现一些青铜器碎片。

“我们将樊某行迹可疑的线索捡起,对其车辆轨迹分析,发现案发时该车在在大韩村附近出现过,有重大嫌疑。”时任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的王洪亮说,跟踪排查樊某后,发现了以秦某为头目的盗墓团伙。3月2日,专案组民警将秦某等5人抓获。

据秦某交代,春节前后的两次盗墓确实系其团伙所为,文物被盗掘后,分别以160万元、120万元的价格倒卖给曲阜和枣庄的古玩店。根据之前团伙成员之间的约定,参与盗墓的人手都有份。

被盗掘的文物和洗漱用品摆放一块

事实上,仅凭秦某个人,顺利完成盗墓并非易事,他背后还有一个“军师”—王某。

滕州警方介绍,王某是秦某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时,供出来的同伙,此人61岁,已退休,曾是考古所的一名临时工作人员,有丰富的考古经验。

“秦某供称,他在盗墓时挖到一个鼎,现场给王某电话,问接下来朝哪个方向挖,王某就告诉他往右挖多少米,往左挖多少米,果不其然,挖下去,正如王某所说。”民警廖吉祥说。

根据秦某交代的线索,滕州警方抓获了王某,并在其家中缴获青铜器42件,其中有7个鼎。“缴获的文物有的跟洗漱用品一块堆放在卫生间,有的跟桶盆等生活用品一块,放在储物间,看着让人心疼。”廖吉祥说。

让办案民警意外的是,王某在供述时,除交代这些文物是秦某存放其家中的外,还供称这些文物是秦某2月21日盗掘的。这意味着,秦某未供述全部的违法盗墓事实。

滕州警方侦查发现,参与2月21日晚盗墓的是以秦某为首的另一波团伙,成员有13人,在警方掌握大量线索后,秦某松了口。他在接受采访时说,盗墓时使用的都是常用工具,如钢筋、铁锹、尼龙绳等,到现场后,他们先用探针探测,朝地下捅几米,若无硬物就继续捅,若遇到硬物,不管地下是石头还是瓦罐,就开始挖掘。

山东滕州盗墓案:趁除夕夜下手盗掘 专门安排人员盯梢警方

滕州警方查获的盗墓工具。

王洪亮说,相比前两次盗墓,第三次盗墓时,团伙成员分工更加明确,有现场挖掘的,有提土的,还有望风和搬运的;每个成员之间均不认识,与秦某单线联系。不同的是,被盗掘的文物尚未来得及倒手转卖,他们就被抓了。

盗墓团伙在貌似友好合作的背后是成员之间因分配不均引起的内讧。滕州警方介绍,第二次文物盗掘出来后,因互相不信任,成员都想自己联系买家,希望从中多捞一笔钱财。最后是秦某联系的卖家,转卖120万元,秦拿了其中的70多万元,余下的分给了其他7名成员。

“有人就威胁秦某,表示要去举报他,要去投案自首,我们还查获了未寄出的举报信。其实这只是一种威胁手段,目的是要求秦某多分些钱给他。后来,秦某就不用他们了。”廖吉祥说。

而秦某给的说辞是:“因为在一起做时间长了,怕出问题,所以找了第二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