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探索应用大数据防控廉政风险新路子

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2017-08-25 22:18:43

近年来,深圳高度重视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圳市纪委多次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开展相关试点。

2016年底,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兴到深圳市地税局调研时指出,该局要以风险管理为核心,推动税收征管改革与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探索与业务建设高度融合的预防腐败新举措。

在深圳市纪委指导下,深圳市地税局结合业务特点,构建“五抓”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运用大数据防控廉政风险的新路子,取得了令人可喜的初步成效。

抓主体,建立“立体化”的责任体系

深圳市地税局下设21个基层局、430个窗口,管理的法人和自然人纳税人超过1600万户(人),每年税款超过2000亿。点多线长面广,直接涉及经济利益的工作实际,不仅意味着廉政风险较多,也迫切需要层层压实责任。

为此,深圳市地税局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自加压力,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主动实行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并重点研究如何在权力运行和监管机制上破题。

“局党组谋划改革方向和阶段重点、基层放手实践、市局固化推广,逐步建立有效预防腐败的管理体制。”深圳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钱勇介绍,该局党组成员坚持每年到一线岗位体验实践,实地了解基层抓执行、优作风的状况,查找问题、推进改革。

21个基层局在工作实践中履责争先,积极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结合廉政风险实际,开展因地制宜的流程改造、信息系统建设和绩效管理探索。

一线科所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上尽责担当,改革试点中,有的科所任务量达到法定工时的2倍、有的要从依靠“打电话”“下户”干工作转变为依靠数据分析干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在发挥职责作用上主动作为,在市纪委预防腐败室和派驻组的指导下,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与税收业务相融合,紧密围绕税收业务平台和业务数据,建设监管平台和功能模块,将廉政监督嵌入信息化工作流程之中。

抓客体,建立“数据化”的管事模式

税务系统普遍实行将纳税人按片区或行业划分、按户分配给税管员控管的“承包式”管户模式,但对税管员的权责表述则较为笼统,带来了权力集中、权责边界不清、难以监管的廉政隐患。

在改革中,深圳市地税局按照“权-事-数据”的分解过程,将权力客体梳理为颗粒度较细、可量化分析的数据载体,建立了数据化管事模式。

深度梳理权力客体,实现“以事明权”。针对权和事常常耦合在一起的问题,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梳理为130类事项,并明确事项的操作内容、产出物、流程和标准四个基本要素,赋予事项以较为清晰的内涵,从而厘清了权力的边界和内涵。

将事项作为管理单元和权力制衡的切入点,实现“事岗匹配”。以“是否涉及纳税人税收利益、是否由税务人员进行主观判断和审批”为标准,清晰划分权力事项和非权力事项,使管理事项中的廉政风险点清晰起来。对于体现权力的事项,在工作流程上分解和制约权力,在信息系统中实现各环节留痕。

对事项进行数据化改造,实现事项数据化。税收征管是对政策依据、财务数据、事实证据这“三据”的逻辑运用,市地税局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从2012年开始对各类事项进行数据化改造,使事项的内容、产出物、流程和标准都可纳入信息系统,为量化统计、数据记录与痕迹管理奠定基础。

抓平台,建立胜任“大数据管理”的信息系统

以往,税收管理主要靠人工手工、凭老经验,即使有信息系统,也仅仅是将原有流程“照搬”到计算机里,廉政风险防控更是主要依靠“人盯人”、警示教育等传统做法。

在改革中,深圳市地税局将信息系统建设提到战略高度,运用信息化改变权力运行的“生态”,并从根本上转变税收管理和廉政监督的方式手段。

“进系统办”代替“找人办”,防止体外循环。近年来,深圳市地税局先后建立征收、管理、服务、稽查、行政管理五大平台,实现对地税职能的全覆盖,所有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事项均需通过信息系统办理。

“智能办”代替“人工办”,减少了人情干扰。24类风险小、事务量大的税源管理事项,如欠税公告、税款催报催缴等,在经过数据化改造后,由信息系统定期批量自动办理,税管员“零插手”。

工作“自动生成”代替“主观决定”,防范权力寻租。为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的不廉隐患,深圳市地税局建立大数据管理系统,全面提炼管理经验,设置181项疑点指标,作为对纳税人“体检”的科目清单。近年来年均筛查出近16万户次疑点,大大减少了的廉政隐患。

任务“随机分配”代替“固定管属”,防止权力集中。综合每个疑点排查任务的难度、税管员的能级等因素,由系统随机分配任务给税管员。

“标准进系统”代替“制度上墙”,促进纪律规定的执行。根据廉政要求、职责边界和工作规范,建立覆盖全面的标准体系,植入信息系统,地税干部开展工作必须在操作步骤上、在记录内容上、在产出物上合乎标准要求。

“数据集成”代替“各自为政”,打破监管壁垒。统一全部平台的底层数据架构,规范全部数据来源的格式标准,使内部业务数据、外部涉税数据、人员绩效数据、任务分配数据可以在不同平台查看共享,使税收业务和廉政监督得以相互融合。

廉政与业务系统“相融合”代替“两张皮”,解决脱节现象。在业务系统中搭建廉政风险内控平台,将高风险环节作为监管重点,设立纳税服务、流程应对、检查评估、涉税备案四大类109个廉政风险指标,着重从是否越权办理、是否违规操作等方面校验业务的合规性。从业务系统抓取数据,运用内控指标进行扫描,筛选出疑似廉政风险,使廉政监督与业务流程同步运行。

抓痕迹,建立“全流程”权力显性运作链条

深圳市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组长、市地税局组党组成员张进传介绍,过去,税收业务工作、廉政监督都缺乏细致完整的数据化留痕,改革后,依托流程管理平台,实现业务工作和监督检查在信息系统中的可留痕、可倒查。

一方面,业务工作全面闭环留痕,使监督无死角、可追溯。搭建任务传导反馈机制,将工作分解为任务下发、任务分配、任务应对、结果反馈四个环节,全部环节在信息系统中闭环流转。

如在下达任务的方式上,从过去主要依靠会议、文件逐级部署,转变为依靠信息系统清单式下发,任务清单可留痕、可随时查看。近三年,包括疑点排查在内,每年约有30万件工作纳入流程管理平台,每个环节均有清单、有记录,使监管有依据、评价有数据、追责有证据。

另一方面,监督检查同步留痕,为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自我监督提供手段。比照业务的闭环运行过程,同步打造廉政风险防控的留痕运行机制,建立“大数据廉政风险筛查-廉政风险任务生成-任务分配-风险排查-结果填写”的工作链条并纳入信息化平台,应对过程、廉政风险防控任务应对报告必须记录在系统中,也确保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体现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

抓督查,建立“随机抽查+数据筛查”的监管机制

依托信息化平台和工作数据,对干部开展工作进行尽职督查和廉政监督。

一方面,建立工作抽查复审机制。随机选取10%的工作,根据工作痕迹,对工作过程的规范性、政策法规适用的合理性、处理结果的公正性,进行全方位的联合复审、交叉复审,复审结果纳入绩效评价,对有不廉疑点的,及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廉政风险排查程序。

另一方面,开展廉政风险筛查和排除。近年来,开展了风险管理“乱作为”、大厅窗口办税等专项督查,运用内控指标扫描工作痕迹数据,筛选出疑似廉政风险,根据核实情况依规做出处理,在应用大数据防控廉政风险上取得成功经验。

通过上述一系列改革举措,深圳市地税局在提升工作质效、优化行风政风、防控廉政风险上取得了进步。

据深圳市地税局监察处统计,近年来,地税系统案发率明显下降。与此同时,近三年的督查结果显示,该局工作超期率从4%下降到1%;纳税人满意度大幅提升,提升幅度在全国税务系统中最高,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表扬;2016年信访量同比减少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