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将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7-21 08:50:31
分享

银川市将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

7月20日,关于银川市落实河长制工作新闻通气会在行政中心召开。会议印发了《银川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就银川市推进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同时在全区率先向全社会公布市级河长名单。

《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实现河湖资源永续利用。同时立足不同河湖实际,区分水污染程度和水生态状况,实行一地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实施方案》指出,要围绕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结合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通过推行河长制,保护全市河湖生态空间,使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水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到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到2018年底,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综合整治的河湖水质提升到Ⅳ类及以上;全面清理关闭直接入河湖的企业污水直排口。到2020年底,黄河银川段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以上;艾依河、阅海等水质总体达到Ⅳ类及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据介绍,《实施方案》已于6月22日正式出台,并逐渐在全区启动河长制工作。银川市按照分级分段管理原则,在全市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姜志刚亲自担任总河长,市长白尚成担任副总河长,市委政府其他领导、各县(市)区委书记分别担任河长;对全市65条沟道和128个湖泊分级制定名录,由23位市级河长来“认领”,将治理、管护任务具体明确到36个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目前,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水务部门已全面完成了银川滨河大桥黄河湿地公园水系开挖、犀牛湖清淤整治等5项河湖水系连通项目,计划8月份全面完成滨河大桥黄河湿地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建设任务;住建部门正在对第二排水沟、银东干沟等9条城市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力争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环保部门也已完成四二干沟和银东干沟人工湿地招投标工作,即将进场施工;已对市级23条河湖排水沟确定了水质监测断面40个,采取水样,准备开展监测。

下一步,银川市将加快河长办的组建,逐级签订“河长制”责任书;住建部门也将加快推进第一、二、四、五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升级改造建设,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第二、第五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第一、第四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投入运营,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建成区内9条水沟的“长治久清”;此外,环保部门也要在2018年底,全面清理关闭直接入河湖的企业污水直排口,实现河湖污水“零排放”;2018年底前,完成劣Ⅴ类水质的6条入黄排水沟的人工湿地建设,水质达到Ⅳ类以上标准;到2020年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在强化执法监管层面,严禁涉河涉湖违法活动,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捕捞、侵占水岸线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充分发挥公安、城管等综合执法作用,积极探索“河长+警长”机制,建立健全河湖治安管理责任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全力为水环境保驾护航。(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分享
标签: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