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2017年江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公安主题日活动在南昌举行。当天,江西省公安厅通报了7起食品安全案件,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地沟油、网络假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捍卫百姓食品安全。
7月8日上午,2017年江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公安主题日活动在南昌举行。
萍乡市皮大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4月10日,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萍市监食移字【2015】1号案件线索移送函将郑州康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至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分局治安大队。萍乡市开发分局治安大队及时将涉嫌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红康火特”茯苓山药片样品送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检验结论显示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经立案侦查查明:2013年以来,皮大成在河南省新郑市租用厂房,聘请工人非法制作山药葛根片等二十余种产品,并在该产品中非法添加格列苯脲、盐酸苯乙双胍等化学成分,后以物流发货的方式将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给下家,下家再将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到全国各地。2015年8月12日办案民警在河南省新郑市成功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皮大成,2017年3月28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主犯皮大成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013万元;从犯马志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60万元。
赣州市刘某某销售假酒案
2017年6月3日,章贡分局在办理刘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中,查获并捣毁一处销售假酒窝点,现场查扣假冒五粮液、茅台、国窖1573、剑南春等白酒一大批。经查,2016年8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从上线单某、黄某某等人处购进各类假酒,并向消费者销售。目前,该案已送至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新余市蒋某虹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17年1月4日,新余市公安局分宜县局治安大队根据分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线索,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假冒“飞天茅台”酒59瓶。
经查,犯罪嫌疑人蒋某某自2013年起在分宜县某超市租赁并经营了该超市的名烟名酒专柜,2016年11月期间,因顾客需要,陆续三次购买并销售了十件共60瓶假冒的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飞天茅台”酒,销售金额达64000余元。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姜某英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犯罪嫌疑人姜某英于2015年12月份通过非法途径购进私盐三千余斤,后通过租三轮车在上饶县望仙乡李家、高南峰村龙骨山村等地充当食用盐销售给当地老百姓,案发时已销售工业盐一千多斤,经抽样送检,犯罪嫌疑人姜某英所兜售的私盐系工业盐。现犯罪嫌疑人姜某英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已移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刘某某非法屠宰生猪案
2017年5月10日凌晨3时许,南昌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支队成功打掉一个藏匿于南昌市青云谱区的非法屠宰生猪的特大黑窝点,抓获刘某某等5名涉嫌非法屠宰销售生猪人员,当场缴获非法屠宰的猪肉1000余斤,生猪12头。
自2015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没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每日从佛塔生猪批发市场购进活猪(未经过检验检疫)到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南村城南路边其租用的厂房内进行生猪屠宰的违法活动,并销售给他人,平均每天屠宰生猪十余头,涉案总金额达1000多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17年5月10日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南昌市聂某非法销售伪劣性保健品案
2016年9月28日东湖分局百花洲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聂某某在南昌市东湖区开的食杂店中销售性保健药品中含有西地那非,经鉴定后所查获的保健品中所含的西地那非均超过150mg/每粒(过量会造成造成心脏猝死,脑血管、心血管意外等后果)。经查,其货源均从一名专门送货的刘某某手中购买,民警于2016年11月24日将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当场查获一批从河南发来的假冒伪劣性保健药品,该批货物价值300余万元。根据刘某某交代这些伪劣保健品系河南人许某某让他帮忙运输的,2017年1月10日办案民警在河南太康县将发货人许某某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宜春市陈某某非法销售生产减肥药案
2016年8月16日万载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核查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线索时发现陈某某家中存有大量的疑似有毒有害的胶囊和其它类别的保健品,立即进行了查处扣押。经依法检测在陈某某家中查处的减肥类保健品中含有不能添加的盐酸西布曲明。
经查,陈某某从2014年开始通过网络从广东等地购买一种有减肥特效的减肥胶囊,并在自己明知该胶囊是没有进行注册、对人体有害的三无产品的情况下,将该种胶囊包装成盒装减肥药,在没有办理相关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再在网络上进行销售。陈某某的妻子谢某某在明知上述情形的情况下,帮助陈某某生产、销售上述产品。
目前该案已经移送起诉。(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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