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看似是件小事。然而,不少医院里出现的大量“代开病假条”小广告,似乎又说明一个问题——灰色市场的存在必定少不了灰色利益。“代开病假条”背后有哪些秘密?《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 本报记者 张昊
在不少医院,每层楼的卫生间可谓是一个“信息中介市场”,诸如收购药品、护理服务、救护车等小广告或贴在墙上,或贴在门后。在这些小广告里,有一类不甚起眼却问题不少——“代开病假条”小广告。
“代开病假条”看似小事,其背后却牵扯着劳动关系、伤害赔偿等诸多利益。
“代开病假条”广告多
在北京市朝阳区某三甲医院门诊楼厕所里,记者发现,仅一扇门上就有近100个“开假条”广告。
红色、蓝色、黑色、紫色水性笔在厕所隔断和门上写下手机号码,大部分在手机号码旁简单写有“假条”“开假条”“开病假条”字样。
有两个通过模板“刷”上去的手机号码,引起记者注意。号码旁的文字内容很多,分别写着“代开病历假条、发票、住院病历全套手续”“代开病例、病假条、住院全套手续、门诊票、孕检证、血检、尿检、全身平扫等报告单,机打发票”。
在这家医院门诊楼,从一楼到四楼,记者逐层查看卫生间发现,每层楼的卫生间里几乎都有这种“代开病假条”小广告。小广告的电话号码深浅不一,有的明显被清洗或刷洗过,有的没有清理干净。一楼卫生间的广告比较少,并且多数已经被清理得很模糊。楼层越高,卫生间里的小广告越多越清晰。
随后,记者在北京市东城区、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两家三甲医院进行调查发现,“代开病假条”小广告情况几乎雷同。
记者用手机拍下这些小广告上的手机号码后,进行了详细对比发现,在每个厕所几百个号码里,有一些是重复的。出现在不同三甲医院厕所中的号码,至少4组号码是一样的。
随后,记者又到北京市东城区一家二甲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在这家医院1楼至3楼的卫生间里,隔断上仅有1组电话号码。不过,这组号码曾出现在三甲医院的厕所里。
此后,记者又到北京市朝阳区、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两家社区医院走访,从一楼到顶楼的厕所内,都没有发现“代开病假条”小广告。
为何要代开“病假条”
医院卫生间里出现药品回收、护理服务的小广告倒可理解,“代开病假条”小广告为何如此铺天盖地?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代开病假条”之所以有市场,一方面在于医生不会随意出具病假条,一方面在于病假条用途多。
“所谓的病假条,在我们医院叫‘病休证明’,用处就是生病了请假休息。”在北京市某三甲医院儿科实习的“准医生”董琳说。
董琳告诉记者,在她实习的科室,医生出具“病休证明”的权限是,最多给患者开全休一个月的证明。在多数情况下,医生最多出具全休两周的证明。
“真生病了需要休息,医生肯定会给开。没必要开病休证明的,医生不会随意出具。”董琳说,“追究起来,医生会有责任的。”
在北京市某二甲医院工作的医生陈曦告诉记者,医院的单据中没有单独的“病假条”。所谓的病假条,包括在病历和诊断证明书中。诊断证明书的形式是单独一张纸,各个医院的诊断证明“长得”不太一样,医院之间也没有统一的要求或格式。
“医生建议全休多少天并不是必须要写的内容,要根据患者的门诊或手术情况。依据患者的病情需要,确定需要休息时间的长短。”陈曦说,她所在的医院,门诊医生建议休息的最长权限是7天,急诊权限最多建议休息3天。
医生是否出具“病休证明”、建议休息时间多长,这些都有要求,不可随意为之。然而,对于市民来说,病假条的用途不少,需要病假条的理由也多种多样。
“我听医生说,现在有些上班族想请假出去玩,也会去医院开假条。”董琳说。
想出去玩,完全可以请假,为何要开病假条?北京市民徐伟炜在亦庄开发区一家合资企业工作,他告诉记者,他所在公司病假和事假有所区别。请病假不影响全勤奖,而请事假全勤奖就没有了。
记者调查发现,病假条除了对应是否能拿全勤奖等,还涉及到劳动者一系列劳动权益。北京律师刘和义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各地都对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保险和公积金等待遇方面有相关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都受到特殊保护。
天津律师杨宏营告诉记者,一些人很清楚法律对劳动者患病期间的一些规定,为了享受单位编制或保留劳动关系长期待岗,也会有开病假条的需求。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病假条还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实惠”。
刘和义告诉记者,病假条还有别的用处。他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手写的病假条。前些天,他患重感冒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全休3天。
因为感冒耽误了出差行程,刘和义办理机票退票手续时发现,在一些订票网站上,因旅客自身原因退票,网站要扣除部分退票手续费等费用,但旅客提交带有全休建议的医院诊断证明,这些费用就不会被扣除。
“3000多元的机票,本来应该扣500多元手续费,把病假条拍照传给订票网站就不扣钱了。”刘和义说。
“代开”的病假条长啥样
“代开病假条”对应各种各样的病假条需求,但这种代开的病假条与医院出具的病假条有何区别,能糊弄过去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写有休假建议的诊断证明需要医生签字,还要有医院相关部门盖章,不同的医院有不同的规定。在董琳和陈曦所在的医院,盖章的部门都是门诊办公室。
那么,“代开”的病假条是怎样的?是否由医生出具、有医院盖章?
记者根据“代开病假条”小广告上的手机号,联系了两组能开假条并且开全套病历的号码。对方要求记者加微信,记者通过手机号码搜索,出现一个头像为“代开北京各大医院病假条130×××”的人。记者添加好友后,对方表示,他能开北京市各三甲医院的病假条,仅需提供“姓名、年龄、病情、日期”,价格100元。
“病假条是从医院开出来的吗?跟医院的有区别吗?”记者询问,并提出需要开具此前就医医院的病假条。
“一样的,可以开。”对方回复很简单。
记者提供了一个化名、年龄、日期,并且提供了“急性会厌炎”的病情。此前,记者曾在北京市朝阳区某三甲医院就诊,确诊为“急性会厌炎”,医生开了病假条。
记者提出当面交易的要求,对方直接拒绝,说,“快递,微信支付”。
第二天下午,记者收到一个从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出的快递到付件,快递单上没有发件人的相关信息,里面装的正是记者“定制”的病假条。
记者将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与快递中的病假条进行对比发现,两者外观几乎一模一样——格式、字体、字号都一样;有医院的名称、标志;有记者提供的化名、年龄、日期和病情;与医院开出的病假条格式一致,门诊号为空白;有“诊断证明”字样,有医院“门诊诊断证明章”红章和医师打印的签名。
记者仔细对比,才发现几点出入:假病假条上的“诊断”仅有记者提供的“急性会厌炎”5个字;医院开出的正规病假条上记录的是,“诊断:1.咽异感症,2.急性会厌炎,3.喉痹病,4.风热外犯证。”
尽管对方此前并未询问记者需要休息几天,但假病假条直接写着“建议全休贰周”。
假病假条上签名的医生“周某某”,经查询,确实在记者就诊的医院工作,但“一直从事皮肤性病科临床工作”,而记者当时看的是耳鼻喉科。
医院开出的病假条上,医院标志和医生签名看起来都有“像素低、不清晰”的感觉,但在假病假条上,这两项特别清晰。
次日,记者再次询问“代开病假条”卖家:开病历、报告单多少钱。对方回复:病历50元,报告单只能开血检的,100元。
“病假条也就是诊断证明,上面一般应该有患者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患者的ID号。一名患者在一家医院中只有一个ID号,和身份证号相对应。遇到多张假条,可以对比基本信息是否一致。”刘和义说,对于病假条的真实性,往往要观察多个方面。诊断证书有编号或底联,有医师签字和医院的章,可以到医院查询。在假病假条上,有时候医师签字是假的,有时候医院的章是假的。
假病假条有何法律问题
劳动者使用假病假条,是否会被用人单位察觉,是否会承担相应责任?
杨宏营长期担任多个公司法律顾问,他通过观察发现,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质疑病假条的真假。除非涉及重大利益或诉讼风险,假病假条一般不会被甄别出来。
记者了解到,病假条不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常见,在人身伤害、交通事故、保险等类型的诉讼中,也常作为证据之一出现。假病假条是否会对诉讼产生影响?
杨宏营告诉记者,在诉讼中,主要证据往往不是病假条,而是住院病案等。单纯用病假条争取比较大的利益不太常见。
“一般而言,律师很少会否认病假条的真实性。”杨宏营说,律师可以去医院查询挂号、就诊记录,以验证病假条的真假,但实践中很少这么做。原因是,并不是所有医院都会配合。
“诉讼中,对病假条的要求就是符合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杨宏营说,在侵权类诉讼中,休假或休息时间有一套参考标准,如果病假条上的建议休息时间明显超过标准中建议的时间,律师会对休假时间的合理性、必要性提出质疑,必要时会提出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律师还可能质疑病假条上的伤情与诉讼内容是否有关联、时间段能不能对上。
“重大疾病休息时间长一些。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一开始确实有住院,确实有基础材料。病假条一般不是一次开很长时间,而是后期不断接续。”杨宏营说,休假期限如果过长产生争议,可以做鉴定。不过,鉴定的不是病假条的真假,而是当事人的伤情,用伤情判断合理的休息时间是多久。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医院工作人员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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