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六大措施为“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5-31 16: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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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切实维护老年群众的合法权益,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5月至8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陇原护老”专项行动。

保健食品是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的一种特殊食品,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监管的重点。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保健养生的幌子,以保健食品销售、非法宣传、非法集资等手段欺诈老年群众,以健康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已成为社会公害,严重影响老年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去年11月,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后,及时向全省下发通知,着力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营销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今年4月,又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即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虽然我们在保健食品市场监管上不断加大力度、毫不懈怠,但我省保健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以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老年群众的现象时有发生,保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今年4月26日,唐仁健省长、李斌副省长分别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1466期“舆论盼强力整治老年保健食品市场乱象”上作了重要批示。李斌副省长批示:“请食药监局研究我省的整治措施,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管理。”为坚决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切实维护老年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市场安全监管重要批示和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5月至8月,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保健食品非法销售、非法宣传、非法集资等手段营销欺诈老年人群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保健食品诈骗犯罪分子,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铲除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老人的社会公害毒瘤,为老年群众营造放心安全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庆邦介绍说,这次“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打击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宣传教育和消费维权为保障,确定了专项行动的三大重点任务:一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开展“陇原护老”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搭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社会共治平台。

王庆邦强调,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是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业犯罪团伙。二是全面取缔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三是打击取缔保健食品无证经营行为。四是整顿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行为。五是打击制售保健食品非法产品行为。六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

据了解,这次行动还把提高老年群众科学养生保健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重要内容,开展“陇原护老”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材料,在全省各市州、县区开展食药科普“陇原护老”专家巡讲、“科学养生,健康生活”大讲堂活动,开展以“陇原护老”为主题的保健食品法律科普宣传“五进”(进广场、进社区、进老年活动中心、进乡镇集市、进村庄)活动,提升老年群众抵御违法犯罪分子“健康牌、亲情牌、礼品牌”等欺诈手段的意识和能力。我们还将搭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社会共治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保健食品营销欺诈有奖举报措施,充分发挥“12331”“12315”“110”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走案源信息社会化之路,构建社会参与共同监管绿色平台。同时,我们希望借助新闻媒体传播平台,扩大“陇原护老”行动影响力,专项行动中,我们将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成果,请媒体记者朋友以主人翁的责任加大舆论监督、舆论宣传,以强大舆论声势弘扬正能量,营造人人参与“陇原护老”行动的社会共治氛围。各地要选择典型案例深入乡镇村社、街道社区开展警示教育和亲情关怀,科学指导老年群众健康养生,热情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和消费法律帮助,做好老年群众消费维权服务工作,积极保障老年群众的健康诉求和消费权益,为老年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生态环境。

此外,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安、工商、食药监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优势、专业作用优势,突出打击重点,明确打击责任,根据任务需要采取灵活的办法,既要打好单兵战,又要联合行动打赢合成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避免专项打击整治过程中出现盲区、死角,确保专项打击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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