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男子毒驾致1死1伤 曾走回现场查看

作者:许嘉宁 董超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7-05-27 14:01:16

东北网5月27日讯 5月21日19时55分,齐齐哈尔市建华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建华区党校街与春江路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要求建华交警大队立即出警。间隔一分钟后,该事故肇事驾驶员也向建华交警大队报警,称其驾驶的海马轿车在党校街与春江路交叉口处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事故。待指调室接警人员想进一步了解车辆信息和预留驾驶员联系方式时,肇事驾驶员却突然挂掉电话。

接警后,民警罗霄宵、辅警闫浩带领值班备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警方发现一辆两轮电动车被撞倒在地。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电动车驾驶员已死亡。此外,电动车上的乘载人受重伤。肇事车辆不知去向,在与其联系时,对方手机关机。建华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文超和事故副大队长任洪涛闻讯赶到现场指导案件侦破。经过现场勘查和听取目击者陈述,民警初步确定了肇事车辆车型。随后民警兵分三路,一组继续勘察现场收集车辆碎片等线索。一组在现场目击群众的指引下,对嫌疑车辆逃跑方向进行排查拦截。另一组由李文超大队长带队,调看案发地沿线天眼监控录像。通过调看事故现场沿线的天眼录像,经认真分析比对,警方迅速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为黑BY36XX的金色海马牌轿车。民警通过查询该车辆登记的信息,找到车辆所有人住所。该住所为肇事逃逸驾驶人父母住处,其父亲称儿子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不清楚具体位置。为尽快找到肇事司机,建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全体人员彻夜未眠,终于在次日中午,找到该驾驶员落脚地,正准备前往对其抓捕时,驾驶员刘某来到建华交警大队投案。

刘某交代,5月21日19时50分许,他驾驶黑BY36XX金色轿车在建华区党校街与春江路交叉路处,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后逃逸。随即,民警按照办案程序对其进行指纹采集、酒精检测和尿检,尿检结果为阳性,涉嫌毒驾。可驾驶员刘某拒不承认自己毒驾的违法行为,并进行狡辩。但在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刘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我看电动车驾驶员被撞后大量出血,自己还是毒驾,害怕极了,所以报完警就逃离了现场!”案发后,刘某还曾将车停在案发现场不远处,自己又步行到事故现场查看。刘某父母得知情况后,经劝说,案发次日下午,刘某到建华交警大队投案。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外,警方对刘某涉嫌毒驾等违法行为展开调查。(许嘉宁 董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