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5-20 09: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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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省法建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沙闻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就如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回答记者的提问。

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省法建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摄影:王健)

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江西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沙闻麟。(摄影:王健)

问题一:江西省“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纳入“美丽乡村”规划建设。而刚刚发布的《意见》也要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规划部门,省住建厅将如何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景观以及法治文化公益广告载体建设?

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融。(摄影:王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既可以提升一个地方的城市文化品位、美化城市环境,又能提高市民法律意识、规范市民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确保干出特色、干出影响、干出实效。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阶段,加强对法治文化公共设施选址和用地的研究论证,科学规划设施选址、服务范围和用地规模。注重指导地方将城市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景观建设,以及法治文化户外广告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以规划引领城乡法治文化硬件建设。

二是严格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设施的设计审查、项目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组织专家对法治文化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施设计科学合理。

三是强化规划督察。重视将法治文化建设设施的规划、选址、用地和建设等环节的工作纳入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督察的重要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设施用地的督察管理,确保城乡规划的依法落地和实施。

问题二:繁荣和发展江西省法治文化建设,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作为文化主管部门,省文化厅将如何发挥政府职能,整合法治文化生产要素,规划和引导法治文化产业化,激发文化企业的生产活力,努力创造法治文化大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此外,在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方面将如何举措?

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江西省文化厅副巡视员丁跃。(摄影:王健)

江西省文化厅副巡视员丁跃:一是文化主管部门要学好法、用好法,健全文化规章制度,积极引导文化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积极完善文化市场运行机制和市场运行规则,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实现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待条件成熟,逐步推动与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相适应的文化资产价格体系、金融体系、税收体系、市场流通体系和市场中介体系,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形成有利于法治文化建设产业化的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的宏观机制。三是积极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法治文化相关主题讲座、主题展览。利用现有文体广场、教育培训室、公益广告牌张贴摆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资料,举办各类展览、培训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化和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

问题三:《意见》指出,要加大法治文化媒体传播力度,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那么,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将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去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并运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优势,开展包括影视、出版物在内的法治文化创作?

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白文松。(摄影:王健)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白文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法治江西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对于 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职责有使命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第一,落实责任。推动和督促江西省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公益普法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媒体在普法中的独特作用,为江西省法治文化建设鼓与呼。

第二,推出品牌。要求各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单位继续办好或者新开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宣传专栏、专刊、专版以及品牌栏目,比如省广播电视台的《金牌调解》《晚间800》《目击者》《政法报道》等一批法制类栏目,又比如《江西日报》的“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和《法治实践在江西》《人大立法在进行》等专栏。通过品牌栏目、品牌专栏的影响,传播法治文化,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意识。

第三,创作精品。一是影视作品,我们将支持和鼓励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的法治题材电影。结合江西省出台的扶持电影创作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影视制作机构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的法治题材电影,通过生动、形象的故事,展示江西省法治建设成果,反映法治建设进程。二是图书音像制品,对这方面作品的出版,实行选题报备倾斜。

问题四:《意见》提出,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法德结合的原则。今后,江西省将如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法治与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江西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处长方艳茹。(摄影:王健)

江西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处长方艳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是我们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今后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利用现有载体和平台,将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道德讲堂、法治大讲堂等活动平台,加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力度,既弘扬法治精神,又彰显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努力实现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双提升。

二是搭建新平台,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首先,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社会生活,把法治文化内涵要求细化为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使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成为社会公众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其次,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第三,要积聚全媒体力量,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行动,更好地运用“两微一端”传播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是融入文明创建考评体系,扩大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力。要将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等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考评体系,切实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积极做到法治建设和文明建设互相充实、互为条件、互为补充、互为促进。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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