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带管制刀具跨省驾驶被查 怒怼“带水果刀也算违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5-10 20:39:26

一名江西籍男子驾驶一辆白色的斯柯达品牌小汽车路经鄂州时因携带管制刀具被警方查获。男子怒怼民警,怎么带水果刀也算违法?

5月8日晚22时许,鄂城区公安分局沙窝派出所民警在城东治安检查站附近巡逻盘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汽车行迹十分可疑。看到前方有警察设卡盘查,这辆小汽车行驶得越来越慢,并有绕路逃走的迹象。沙窝派出所民警急忙上前拦截,当场从该车后备箱内搜出一把50厘米长的钢刀和一把20厘米长的折叠锁扣弹簧刀。

面对民警的询问,车主游某称他在武汉某工地上班,平时有搜集刀具的爱好,觉得一来可以用来欣赏把玩,二来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这两把刀是他在黄冈市某地摊上购买的,想途经鄂州带到武汉去。

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这两把刀均属于管制刀具。

当民警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时,游某非常不理解,情绪有些激动:“我就带了两把刀而已,又没杀人又没放火,我带刀切西瓜和削水果也不行吗?”

民警耐心的向游某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近2个小时的劝解,游某的情绪才慢慢稳定下来,意识到自己行为违反了法律。公安机关依法对游某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示:在日常检查工作中,民警经常在私家车上查获各类弓箭、弓弩、匕首等物品,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物品,绝对不可以放在车上或随身携带。值得注意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违法行为的故意性,只要其有随身携带的行为事实,就算是无意识的行为,都将以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