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撞人致伤 获刑三年半

作者:黄晓宇 来源:北京晨报
2017-05-05 07:22:00

男子李某自称家里遇到难处心里不舒服,便在车里吸食毒品,岂料事后他神志不清,在闹市区撞击了包括警车在内的3辆汽车,还将一名无辜路人撞伤,危害了公共安全。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三中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终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毒驾撞伤人

据一审法院认定,去年5月23日下午5时许,李某在朝阳区呼家楼地铁站B口北侧的本田轿车内吸食毒品后,在启动车辆前行时撞击到前方停放的大众轿车尾部,倒车时又撞击到后方警车前部。

此后,李某继续驾车前行,在紫荆豪庭北门处将在辅路便道上行走的王女士撞到路边护栏上,倒车时又撞到一辆白色金杯车,后被民警驾车抓获。经毒检检验,李某呈苯丙胺类阳性。经鉴定,被害人王女士“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自称心情不好

据李某在公安机关供述,案发时他去找老乡相聚,“我把车开到国贸附近地铁站口接上他们,停车后我关了空调,老乡拿出一张纸,还拿了一瓶矿泉水当冰壶,我就开始吸食毒品。”李某说,他正准备开车走的时候,发现前方有一辆警车,因为没带驾驶本和行驶证不禁有些害怕,没有穿鞋就踩了油门,结果先撞上了前面的大众车,倒车时没有控制好,又把后面的警车撞了。

“我往出一拐,没有停住,警车上来别我,因为没穿鞋找不到刹车,想停停不下来,就往右边打轮往墙上撞,想把车停下来。”李某说这时他撞上路边一个从北往南走的女孩,他又挂倒挡,撞到后面的面包车上。“后来警车上下来两个人让我停车,我说我停不下来,最后警察打开车门把我拽了下来”。

李某说,他吸食的毒品是老乡提供的,“我孩子出生15天没保住,我心里不舒服,就吸了几口毒品”。

想要驾车逃逸

据刘警官证实,案发时他正驾驶警车在呼家楼地铁站B口担负地上地下一体化勤务。“我由南向北行驶到地铁站口,车还未停稳,就看见车前方有一辆白色本田轿车启动要走,那车直接撞向前方一辆大众汽车尾部,又在倒车的过程中直接撞向我驾驶的警车前部”。

刘警官说,事发后该车没有停车,而是直接开向紫荆豪庭北门处,并将一过路女子撞倒,继续倒车逃逸。“我用警车把他别住后,司机还想开车跑,但被我挡住了。在核实该车信息时,我发现该车司机副驾驶位置上有吸毒工具。经询问,司机承认自己吸食了毒品,因为看到警车害怕被发现,所以才开车逃跑并将行人撞伤的”。

终审获刑三年半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吸毒后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行驶,撞击3辆车和一名行人,并造成一人轻伤一级及车辆损坏的后果,其行为破坏了公共交通秩序,危害了不特定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承认,故对其所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一审宣判后,李某以原判认定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对其量刑过重为由上诉。对于李某所提上诉理由,北京市三中院认为,经查,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李某吸食毒品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3车损坏、一人轻伤一级的犯罪事实,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李某定罪正确、量刑适当,故对李某所提上诉理由,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均不予采纳。最终,北京市三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毒驾撞人致伤 获刑三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