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通报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1月5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北京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17年2月12日,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市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昨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北京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1 查处小官贪腐
对于“小官贪腐”问题,北京对巡视组指出的案发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深入调查、及时处理。对时任怀柔区某村拆迁分指挥部相关人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监管不力、失职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调查终结并移送审理。对海淀区某镇用征地补偿款兑付股权问题进行整改,对村干部严肃批评教育,并指派区农经站逐项核查,采取入村、走访、查账等方式,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加强对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
北京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微权力”腐败。2017年1至3月,全市共查处“小官贪腐”82人。
2 整改职务设置
对各区局级单位设置的正副局级“委员”以及违规设置职务名称的情况,北京开展全面自查。
目前,市政府部门中有15个单位设置正副局级委员57人,其中正局级7人,副局级50人,另有兼职委员6人。
在自查基础上,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将撤销专职正副局级委员,全部改任巡视员、副巡视员,同时不再保留兼职委员的职务设置,于2017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修订完善《中共北京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取消正副局级“委员”职务名称设置。
3 规范干部选任
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24名“带病提拔”干部选任过程,北京逐一梳理排查,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18名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未发现存在违规问题。
对于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评修提任后7个月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问题,经调查,李评修任用程序比较规范,没有发现相关工作人员收受李评修利益的行为。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一定领导责任。在2016年北京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对时任区委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终止市管正职提拔程序,调离岗位。
4 加强村干部管理
北京认真解决村干部中有前科人员数量多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按照村“两委”换届“五不能、六不宜”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及受刑事处罚的时间年限长短、处罚事由轻重以及现实表现好坏等三项原则,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132人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
对76名工作表现好、罪行比较轻微、处罚结束年限较长的人员留岗继续工作。对56名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率较低的人员,2017年4月底前通过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劝退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等方式进行调整。
5 严管干部事项报告
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150人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北京逐一甄别梳理,综合研判。经认定,对漏报行为情节较重的3人,进行诫勉2人,严肃批评教育、责成本人做出深刻检查后办理退休手续1人,其余人员因已进行过提醒函询或批评教育,此次不再追加处理。150人未如实报告行为信息全部收集存储到干部监督信息综合查询系统,为日后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
对私自留存因私出国(境)证件的58名局级干部,全部进行了函询,严肃批评教育。给予其中一名市管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6 处置问题线索
巡视组先后三批次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667件。在属于北京管辖的366件问题线索中,反映局级单位和个人的140件,反映处级及处级以下单位和个人的226件。
截至4月8日,反映局级单位和干部的问题线索中,已立案1件,拟立案3件,初核中28件,谈话函询办理中25件,了结54件,拟了结18件,暂存待查1件,转办10件;反映处级及处级以下单位和干部的问题线索中,已立案19件(其中含已处分1件),拟立案1件,初核中101件,谈话函询办理中16件,了结69件,拟了结17件,转办3件。(记者 沙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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