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冀现多处污水渗坑 环保部挂牌督办

来源:新华网
2017-04-20 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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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城县

村民倾倒废酸引发污染

据该环保微信公众号介绍,河北廊坊大城县南赵扶镇存在17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两个工业污水渗坑。19日当天,环保部和河北省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了媒体报道的廊坊市大城县两处渗坑,调查组初步查明“大城县渗坑污染问题基本属实”。

大城县政府向调查组反映,两处土坑均为多年挖土形成,2013年曾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

大城县政府表示,两渗坑均位于大城县南赵扶镇。分别为原南赵扶砖厂渗坑和原化肥厂渗坑。渗坑污染系由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3年5月28日,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废酸倾倒事件发生后,大城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污染水体进行了治理,但治理工作一直未完成。

据了解,19日,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来到大城县后,大城县政府成立了县长为组长的渗坑治理领导小组,提出将加快推进渗坑治理工作。大城县官微中称,大城县已在2016年底,将两个渗坑治理工程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程。

■ 回应

1 渗坑污染治理后多次反弹

对于过去几年渗坑的治理工作,大城县政府在昨日发给记者的情况说明中表示,2014年3月,经过调查比较,大城县政府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砖厂渗坑治理情况,第一次治理时间为2014年4月至当年7月,合同约定水治理后PH值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乙方完成治理后,经县环保局监测站验收合格,并出具了报告。但是8月底水质出现反弹,到2015年11月又进行了第二次治理。2016年9月,水质再次出现反弹,镇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继续进行治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情况说明显示,县化肥厂渗坑于2014年4月至当年7月,进行治理,合同约定,治理完成后,水的PH值达到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赵扶镇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将碧水源公司起诉至大城县法院。法院做出判决:一是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碧水源公司签订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

2016年底,大城县县政府将两个渗坑治理工程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程,预算3848万元。

2 县长牵头成立“治理小组”

情况说明显示,昨日,国家、河北省和廊坊市环保部门来到大城,进行实地考察。按照环保部的意见和要求,大城县制定进一步治理举措。

一是大城县政府已成立了县长为组长的渗坑治理领导小组,加快推进渗坑治理工作。

二是由环保、国土部门对渗坑水样、土样进一步检测,查清污染物主要构成,为制定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三是正在积极联系国内顶尖治理公司对污染水体进行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

四是由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负责,对已列入2017年重点工程的渗坑治理项目,尽快开展治理招标有关工作。

五是由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迅速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工业污水渗坑治理回头看、新工业污水渗坑摸排、生活垃圾坑以及生活垃圾堆摸排工作。

大城县政府表示,将聘请国内先进的治理公司,按照水样、土样检测结果,有针对性的大力开展水体、土壤修复工作。县委、县政府下定决心,不管任何困难,不惜任何代价,一定要将污染渗坑治理到位。(记者 王硕 赵力 陈奕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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