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因涉及国家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调整,市房管局提醒近期进行房屋买卖的权利人,4月30日前到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手续,领取确认单,避免产生不便。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于4月1日发布公告,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具体为:2017年3月31日前已受理、审核没有出确认单的和2017年4月1日起受理的不再收取房屋转让手续费;3月31日前已出确认单的正常收取房屋转让手续费。据统计,在3月31日前有6000余份确认单仍未领取。
市房管局提醒,因涉及省财政厅的收费要求,确认单领取手续将较为烦琐,上述情况权利人于4月30日前到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手续,领取确认单,避免产生不便。(记者覃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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