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市崆峒区优秀志愿者米军:为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4-07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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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仅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还防止老百姓暴力解决矛盾造成的行为过当。”在基层工作多年,米军对法律有着特殊的认识。

今年50岁的米军是崆峒镇司法所的一名普通干部,他不高,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因常年奔走在基层的缘故,他走路时步子迈得特别快。

2000年,米军开始在崆峒镇司法所为老百姓调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代写诉状,常年的基层司法实践,米军深刻地认识到法律对农村群众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农村婚嫁彩礼居高不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又十分淡薄,未到法定年龄就给儿子结婚,婚后女方离家出走,导致人财两空。米军说“有些人家给儿子结婚都是倾家荡产,如不讨回一部分彩礼,受害方的生活会雪上加霜。”米军经常为这类受害群众免费代理案件,尽最大可能追回受害方损失,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米军经常“送法下乡”,凭借深厚法律功底和通俗易懂讲述,群众反响热烈。许多群众意犹未尽地对米军说:“你讲得太好了,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你一定再来呀!”他还多次主动到企业、学校举办各类普法公益讲座,几乎都是场场爆满。他的讲授深入浅出,入情入理,让听众们听得如醉如痴,茅塞顿开。

随着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普通百姓的法律意识在朦胧中不断增强,当遇到不公或者不满意的问题,不再会忍气吞声,而想到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只有老百姓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米军说。

去年春节前夕,当地几名农民工在新河湾打工,工程承包方欠薪1.3万元,农民工无奈之下找到米军,希望能讨回工钱。望着大家期待的眼神,米军联系了区社保军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当天就为农民工讨回了全部工钱。

在米军的眼里,法律不仅有秋风扫落叶般的严酷,还有春风煦日般的温暖。不久前,一名离异的男子找到米军,称自己的孩子被前妻寄养在亲戚家,得不到很好的照顾,他希望米军为自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了解事情经过,米军决定代理这个案件。法庭开庭,米军以一个父亲的身份,从人之常情出发,娴熟运用法律知识,为孩子争取最佳的抚养权。当法庭宣判小孩抚养权变更为男方时,在场的一家老小热泪盈眶,难以自己。

2015年8月,80岁的关某前往工商银行取款,不慎被自动旋转门推到在地,致股骨粗隆间骨折,住院治疗74天,损失达10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关某伤情为九级伤残,受害人多次与银行协商始终没有结果,只能诉诸法律寻求解决。米军作为代理律师,并对关某办理了法律援助,免去了代理费用,办理案件工程中,米军多次上门服务,为其垫付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经过米军的努力,最终被告方工商银行为关某赔偿8万余元。

35岁的开始接触法律的米军,从来没有想到法律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通过自己改变着别人的命运。2002年,米军开始了法律自考的道路,看到他不理家务、埋头苦读,妻子非常反对,固执的米军凭着坚韧的毅力,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最终拿到了法律专业大专文凭。每年司法考试,他总是和刚毕业20出头的大学生同堂竞争,认识他的同事总是安慰:“米军,考不考上无所谓,只要你能参加这次考试就已经成功了。”2013年,米军如愿通过了C级律师资格证考试。

米军说:“法律可以给人勇气和力量,任何行走于社会的自然人,如果读懂法律,就可以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还有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许。”

多年来,米军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先后办理法律案件143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用行动彰显了“司法人”的高尚情怀,体现了一名普通司法工作者的责任担当,用真情和汗水谱写了一曲动人的法律赞歌。2016年,米军被评为崆峒区优秀志愿者。(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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