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税收机关深化税收改革 助力企业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3-30 19: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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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以“深化税收改革、树立企业发展”为主题的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在银川召开。此次发布会就宁夏税务局组织税费收入、全面推进放管服务改革、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等工作情况进行相关通报。

据了解,为了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四个宁夏建设”,宁夏国税局分别制定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条、美丽宁夏建设15条税收措施。2016年,宁夏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336.13亿元,12个未分设地税机构县(区)组织征收社保及“五险一金”20.6亿元。全年累计减免退税100.1亿元,其中出口免抵调库8.51亿元,其他税收减免91.6亿元,占同期国税总收入的29.8%,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深化税收改革层面,宁夏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先后取消税务审批事项80项、进户执法项目6项,协同推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同时联合设立合作示范县(区)5个,共驻政务大厅6个,联合办税服务实现全覆盖,共同搭建起全区国地税统一的网络办税平台,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局长张曙东也在讲话中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国地税合作,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合作机制,全面整合国地税服务资源,推广办税厅“一窗一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深化税务登记注销等多方面的互助合作,形成税源管理合力。

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也在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90%以上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备案类减免审批时限由过去7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同时依托电子税务局和网上办税,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审批模式,深入推行“五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涉税登记效率,有效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层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税率由25%降低为20%。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据介绍,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36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5.3亿元,社保费收入173.8亿元,其他收入24.9亿元。在全面落实自治区加快开放宁夏建设、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免税收43.1亿元,依规批准13户企业缓缴社保费13.8亿元,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税费负担,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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