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岁老人无人赡养状告7个子女 长子已80多岁

作者:张旭 来源:重庆晨报
2017-03-27 09: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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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岁老人无人赡养状告7个子女 长子已80多岁

99岁老人无人赡养起纠纷,庭审现场。 巴南区法院供图

老有所安即内安其心和外安其身,是老有所养的基础,也是老年需求中的最低要求。老有所乐,也就是“乐养”,是指养老要追求老有所乐,实现幸福老年、快乐老去,不知老之已至。

在今天这三单新闻里,都和“老”有关系,也都和上述所言有关,而如何做到“善养”,理论和现实总有差距,如“99岁老人状告9子女”就是例子。

不可否认,赡养案件纠纷的形成,可能具有数不清的原因,孰对孰错也难以厘清。但赡养老人应该成为一种自觉行动,这远比司法裁判的效果,更加具有温情和暖意。

2017年3月15日下午,春寒料峭,在重庆巴南区大山深处的姜家镇水源村村委会院坝上,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如期开庭。

案件的原告是一位99岁的老人牟老太,她出生于1918年,家住姜家镇偏远山村,老人一辈子含辛茹苦共生养9子女,有3个儿子和6个女儿,长子已80多岁,次子、三子已过世。

五世同堂的大家庭,牟老太原本应当安享晚年。但最近,她却不得不因为自己的赡养纠纷闹心:由于子女们不能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老人遂诉至法院,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

波澜 次子意外离世,引出老人赡养问题

现年99岁高龄的牟老太,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居住在二儿子家中,由年届七旬的二儿媳照料生活。如果没有那一场意外,牟老太也许可以在二儿子、二儿媳的照料下继续平静地生活,其他子女也会时不时地来看望她,一大家人相处融洽。

一个多月前,牟老太的二儿子遭遇一场意外去世,只留下了二儿媳和她。二儿子是家中的顶梁柱,也是村上有名的乡村医生,他的过世对这个家庭的打击可想而知。

老二意外过世,带给家人除了悲痛以外,还引出了一场关于老人赡养的问题。“谁来经佑(赡养)老人”的问题成为大家矛盾的焦点。

矛盾 说好轮流照料,有人到轮值时溜号

其实,关于老太的赡养问题,一大家子还是得出过结论的,那就是“一家经佑(赡养)10天”的方案。此外,牟老太的幺儿过世时,给她留下了一笔生活补贴,加上牟老太的养老保险,老太每月有近600元的生活费。这笔钱最初由老二一家在使用,不过众多子女提出“一家经佑10天”的方案时,同时要求把这笔生活费均摊给大家。

但这套轮流照料老人的方案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一是有人到了该轮值的时间“溜号”,二是老人年事已高,也经不起辗转各家的“折腾”。自始至终,牟老太一直居住在老二家,而一大家人的矛盾也在持续。

家人找到村里调解,调解不下来,最后,由牟老太的大儿办理了相关手续,让老人作为原告,把七个在世的子女作为被告,告上了法院。了解案情后,巴南区法院迅速组织了巡回庭审。

庭审 自愿照料老人,二儿媳感动旁听乡邻

3月15日那场“坝坝庭审”,巴南区法院出动了法官、书记员、法警,当地村委会、派出所也派出工作人员到场。此外,还有村里的很多村民,从咿呀孩童到耄耋老人,一个村子里住着,大家其实对牟老太一家的事情很清楚,来听庭审,就是想听听法院怎么审、怎么判。

庭审中,牟老太的儿女们是被告,考虑到她行动不便等缘故,在征求当事人及家属意见后,由该村村主任魏良全当老人的代理人,坐在了原告代理人席上。而牟老太的7个健在儿女,则坐在了被告席。

法庭上,老人的子女辩称,现都已年老,也都有自己的家庭,无暇亲自照顾老人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审理中,牟老太的两个儿媳作为第三人到场参与庭审,其中二儿媳金兰自愿照料老人的做法,深深打动了旁听的群众。“老二生前对我挺好,我应该帮他继续完成养老送终的心愿。”她说。

调解 “坝坝庭审”奏效,老太赡养有了着落

最后,在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干部及热心群众的参与下,法官就本案达成了调解意见:牟老太居住在二儿媳家中,由健在的7位子女按10天一轮回,轮流照顾生活,不亲自轮流照顾生活的子女每天支付一百元赡养费(按照附近养老院的入住标准)。

法官、司法和村委方面告诉记者,这个调解方案只是对一家人的一种敦促。实际上,牟老太现在还是住在老二家里,由各家轮流送去油盐柴米等,由金兰继续照顾,直至把老人养老送终为止。

村主任魏良全说,这件事他参与调解了多次,最终还是法院的巡回审理奏了效。当地旁听群众表示,既感受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受到了思想上教育,尊老爱幼的优良家风应当在农村地区深深延续。

(除村主任外,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本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席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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