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摆脱恶劣监护人

来源:人民日报
2017-03-24 1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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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出租子女实施盗窃,涉案儿童再犯率高

为获取该案件相关证据,在建议侦查机关收集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调取嫌疑人相互联系证据、梳理他们之间关系的同时,青浦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赴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湖南永州道县开展调查,调查结果令人吃惊。

“这类案件地域性强,存在监护人利用或出租子女实施盗窃并以此谋生的现象。”潘志峰说。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上海市共抓获道县籍女性盗窃犯罪嫌疑人120余人,抓获江永县籍女性盗窃犯罪嫌疑人30余人。有的家庭为了将孩子出租牟利而超生,一个孩子一年获取5万元的租金。

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多系怀孕或怀抱婴儿的“两怀”妇女,公安机关一般教育后放行。因盗窃案值难以确认,对普通涉案妇女的处理也较轻。

“本案涉案的4名妇女均已超生,被利用的儿童青青有5个兄弟姐妹。青青称,自己8岁的哥哥、6岁的弟弟均从小跟随父母或他人四处行窃。”高冰说。

2014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抓获并收容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31名儿童中,被利用、教唆实施盗窃的占87%,10岁以下约占81%,7岁以下约占60%。涉案儿童再犯率也非常高。涉罪儿童到案后,被送至上海市一所流浪儿童教育救助工读学校收容抚养,收容抚养时间一般为1至3个月,多数儿童在案件侦查结束后仍由其监护人带回。“这些涉案儿童多是被送回父母身边或者回到原籍,但没过多久,他们又会被另外的团伙带出来。”潘志峰说。

据统计,2014年以来上海市收容的被利用实施盗窃犯罪的儿童中,两次及以上实施盗窃的约占30%。涉案的青青曾被送到上海嘉定区新春学校收容抚养,被送回监护人身边后不久,又去向不明。

建议设立临时监护平台,合力保护儿童权益

“如果不将这些涉案儿童送回其监护人身边,他们的出路在哪里呢?”潘志峰反问。青浦区检察院曾经考虑起诉青青父母、剥夺其监护人权利,但苦于证据不足。“剥夺其监护权之后,又该由谁来承担监护责任?”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文,规定“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对于教唆、利用子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监护人,可由民政、妇联等部门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由民政、妇联等部门作为监护人代为抚养。但由于目前暂无合适的安置机构,无法为涉案儿童提供矫正、教育的良好环境,相关司法判例并不多。

“青青虽然只有7岁,但已经很会编造一些话来对抗侦查。”高冰说,“这些孩子的童年充斥着谎言、欺骗,他们的未来令人担忧。”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青浦区检察院就该案提出了三条司法建议。

建议涉案儿童原籍地政府采取设立孕妇专门监视居住场所、儿童临时监护平台等措施,构建防控外流犯罪机制;公安机关定期将本地区新抓获的利用儿童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涉案儿童的高清图像资料录入案件数据库;完善涉案儿童的临时监护平台建设,对长期被教唆、利用实施盗窃的儿童,民政部门必要时承担诉讼主体责任,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本报记者郝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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