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验检疫局打击伪造检验检疫证书违法行为成效明显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3-22 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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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检验检疫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该局严厉打击不法企业买卖、使用伪造检验检疫证书违法行为。在专项行动中,通过与地方公安协同调查、检验检疫跨地区联合调查新模式,查获伪造证书20余份,对4家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4万余元;将1家严重违法企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等进行检验检疫或监督管理后签发的结果证明文书,是出入境货物通关、征收关税、办理索赔以及仲裁、诉讼举证的重要凭证,也是贸易关系人履约、交接、结算及进口国准入的有效凭证。

据介绍,买卖、使用伪造检验检疫证书危害甚大。使用伪造出境检验检疫证书违法出口货物,由于这类货物未经检验检疫或除害处理,可能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往往不符合进口国的检验检疫要求,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国际市场,损害“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

近年来,不法分子伪造检验检疫证书被国外调查事件时有发生。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形势下,某些问题产品还可能成为国外对我国某类行业设置贸易壁垒的借口。

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入境检验检疫证书,使原本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逃脱检验检疫监管,使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国外产品通过非正常渠道流入国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极高,对国内消费者健康安全造成隐患,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此外,以伪造检验检疫证书违法出口货物还可能对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一旦闯关失败或产品被国外检出问题,常会遭遇退货或销毁处理,不乏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因此面临倒闭的案例,严重者甚或影响整个行业的出口,从而危及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健康发展。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单或使用假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作了相关规定,进出口企业切不可以身试法。

据悉,下一步,山东检验检疫局将加大对制售、使用伪造检验检疫证书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处理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假检验检疫证书行为,依法维护中国制造良好声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制售、使用伪造检验检疫证书线索,共同维护公平、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中国日报青岛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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