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版权纠纷再起 灿星否认被法国查扣

作者:谢若琳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7-03-16 15: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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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份由法国马赛高等法院下达的命令被曝光,查扣令显示,2016年10月17日,该院下达命令,要求戛纳辖区的司法人员在2016年法国戛纳秋季电视节期间(MIPCOM),对来自中国的星空华文公司(灿星文化传媒的全资子公司)试图在该节上展示并销售涉嫌侵权的《中国新歌声》节目模式的行为进行调查,并要求查扣相关侵权的各项证据。

  “这纯粹是捏造的假新闻!”3月15日,灿星宣传总监陆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表示,“其一,我们当时只有2个人去了戛纳,并没有设展台,更不存在被扣查的事情;其二,我们已经向国际电视节目模板认证与保护协会FRAPA递交了《中国新歌声》的模式,并且获得了原创认证编号(注册号为FRS1994.)。”

  继《中国好声音》之后,关于《中国新歌声》是否属于原创作品的问题,又成为一场罗生门。

  《好声音》版权花落唐徳

  2012年,灿星获得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alpa)“The voice of……”节目授权,创办《中国好声音》,在国内一炮走红,为“引进类”综艺节目打开了一扇大门,不但培育出吴莫愁、关喆、吉克隽逸等一批知名歌手,也让制作方灿星赚的盆满钵满。

  直到2016年1月份,双方合作出现变故,Talpa公司与灿星公司合作终止,并将版权授予唐德影视。当时,陆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灿星版《中国好声音》不会爽约,仍会如期播出。

  但事与愿违。2016年2月份,Talpa公司就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起仲裁。与此同时,2016年6月份,唐德影视也拿出1.3亿元担保金,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诉前保全的申请。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诉前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当时,灿星《2016中国好声音》则回应称,与Talpa签合同的公司是星空传媒,不是灿星,属于“两家体系”。陆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会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并等待复议的最终结果。”

  但是,2016年7月份,浙江卫视就发布关于《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声明,声明中表示:“为维护司法权威性,浙江卫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节目更名后仍将于7月15日如期播出。”与此同时,该节目同时更换了LOGO、赛制、场景等细节。

  2017 年2 月27 日,香港仲裁庭就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定,Talpa 在所有关键法律争端上均取得了仲裁庭的支持。裁定结果主要包括:Talpa 与被裁定方签署的许可协议于2016 年1月18日终止,但尽管许可协议终止,被裁定方仍然受到许可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被裁定方在2016年1月18日许可协议终止之前已经违反了、并在许可协议终止之后继续违反了其应当遵守的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包括对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部分的约定。仲裁庭要求被裁定方采取必要的措施或行动以确保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履行许可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

  这也意味着,在这场《好声音》争夺赛中,灿星彻底败北。

  灿星方面否认被法国查扣

  当大家都认为,这场版权争夺的闹剧已经谢幕时,近日,《中国新歌声》被法国扣查的新闻不胫而走。

  有报道称,2016年10月份,就在灿星制作的《中国新歌声》节目在中国播出完毕后,灿星方面就带着这档节目以“原创节目”的身份去参加了法国戛纳秋季电视节(MIPCOM)。但是此举被拥有《中国好声音》原版权的Talpa公司发现,并向管辖戛纳的法国马赛高等法院提交了相关侵权证据。

  这份命令授权戛纳辖区的司法人员在法国戛纳秋季电视节期间,查看星空华文公司在电视节上的展台、仓库或是其他任何可以用来销售涉嫌侵权节目的场地,查看该公司的展台文件,允许司法人员执行扣押命令时,使用包括拍照、摄影或者电子方式在内的方式保留所有重新制作或者代表了《中国好声音》全部或部分节目的载体,或更名了的全部或部分节目的载体。法院命令要求,相关人员应配合司法员人员的查扣行动,向司法人员出示这些文件,司法人员有权搜查并复印这些文件。

  但是,陆伟却否认了这一点,“这纯粹是假新闻,我们没有设展台,更没有仓库、场地被查扣。完全没有这回事。”

  北京市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曦雨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国主流观点对电视节目模式的版权保护持否定态度,对节目模式的保护一般会从商标或不正当竞争角度进行保护,如更名后的《中国新歌声》其在标识使用、舞美设计、灯光效果等方面仍与原节目无明显区别,或者在保密义务的履行中存在不当行为,则有可能涉嫌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国际上对于商标侵权一般会以混淆作为判定的出发点,如果会造成受众混淆,那么存在侵权的嫌疑。”

  但是,浙江泽大律所律师乔万里认为,灿星将节目更名为《中国新歌声》后,就不涉及商标侵权了,“节目模式的流程、规则、创意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现有证据尚不涉及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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